孔子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的
为政上(十四)原文: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解说:
这里孔子讲的是如何与人交往,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问题。
“周”和“比”,都有与他人亲近交往的意思。二者的区别在于,“周”有广泛、普遍的意思,“比”有亲密、狭小的意思;“周”是以一种大公无私之心进行交往,“比”是以一种结党营私之心进行交往。
“比”,原指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一环,故有紧密、狭小义。《周礼·大司徒》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孔子在这里是用“比”来形容“小人”。《易经》第八卦“比”卦,曰:“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亦可作为证明。
大义:
孔子说:“君子与人交往虽然广泛,但都以公义之心待人,毫无私利之心;小人与人交往虽然亲密,但都以私利之心待人,毫无公义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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