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无人--福将霍去病的妻子--一个消逝的倾城之色---超级好看!文笔厉害![全文]
[b][color=darkred]番外 乌鸡番外一:黄金白璧买歌笑[/color][/b][b][color=#8b0000][/color][/b]
自我出生开始,我就知道自己的身世是个秘密,我们不停的搬家,从东街移到西街,从鲁国搬到齐地,即使到了现在,一闭上眼睛,我仍然能够看到那些在我眼前闪烁的陌生景物,长河落日,大漠孤烟,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是寂寞的,非常的寂寞。
三岁的时候,父亲回来了,他是一个很漂亮的男子,长眉大眼,娘亲说过,我和父亲长得一模一样,可是我哪有父亲那般的清雅出众,我常常躲在娘亲的身后,呆呆的凝望着那个陌生的男子,被我称为父亲的陌生男子。 就在父亲回来后不久,我突然要出远门了,娘亲说那个地方很远,非常的远,就是檐边的燕子,也无法飞到的永恒之地,出发的那天晚上,娘亲抱着我哭了很久,我看见她的眼睛从清澈如水,慢慢变得浑浊,肿得如同树边小小的青杏。 那天以后,我再没有见过娘亲,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天边悠悠的白云,和漫长得没有终点的路途,每天睁开眼睛,只能看见道边的渐渐由浅黄变成淡绿,再变成深重的碧绿,可是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也不知道迎接我的,将是怎样的生活,我唯一知道的,是临别时,父亲那双干燥得没有一点温度的手,他说,他要我去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件只有我才能做的事。
既然很了不起,为什么娘亲的眼神那样绝望呢?我不明白,怎样想,也想不明白,可是没有人知道我的心事,也没有人愿意知道我的心事,直到那一天,天边突然出现了连绵不断的帐篷,雪白的,如同天上的云彩。 父亲的随从将我抱下车,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头,“孩子,从此以后,你就得自己面对命运了。”
我疑惑的不解的看着他在滚滚的黄沙中冉冉远去,由小至大,我都是自己在面对命运,残酷的命运!
迎接我的,是一个长得有如豺狼的男子,他的笑声,震得我的耳朵不停的响,他执着我的手,走进一个宽大的帐篷里,指着一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孩子说,他将是我在草原生活的伴侣,从此,我们就是兄弟了。
那个时候,不,应该是那一刻,真的很高兴,从来都是一个人,终于有了兄弟,终于不是一个人,在今后的日子里,终于有人能够倾听我的心事。
无数的事实证明,我是错的,自我到草原开始,我便不是一个人,而是人质了,对于异族而言,人质的地位,比不过他们的战马,我的朋友,只有草原的风和天边的月,可笑的是,半年后,当我学会匈奴话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对我的称呼,就是月亮。
当我在草原过完第一个冬季,我终于知道了那个了不起的任务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生命的危险!即使在稚龄,我仍然感到恐惧,那种小心翼翼、那种如履薄冰的生活,我至今难以忘怀,奶奶如果还活着,她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 两个冬季过后,我不知道我是一个有着汉朝人特征的匈奴人,还是一个有着匈奴人特征的汉朝人,五岁的我,被周围所有的匈奴人看成了他们的同族,除了过于俊秀的容貌、与生俱来的清贵气质和文质彬彬的谈吐,我的思维和举止与普通的匈奴人别无二致,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告诉自己,我,是汉人。
艰苦的日子过得异样的缓慢,当我将从汉地带来的书全部看完后,那是我到草原的第四个秋天,大雁成群的飞往关内,我站在营外那个土堆之外,向长安的方向长久的眺望,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那里是我的故乡。
就在第一场初雪落下的时候,我知道父亲去世消息,那一天,天空阴霾得就像即将要陷落,左于牵马站在我居住的小帐篷外,一脸神秘的笑,他告诉我的秘密,解开了我长久以来的疑惑,我被送到匈奴来的原因,我没想到,作为汉朝的皇族,命运竟然是这般的悲惨。
打马逃出草原的那十多天,我每天都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寒冷、食物、草原狼、白毛风,可是我活下来了,当我看见汉朝的关隘那一刻,我满面都是热泪,而这,从小就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当我被守兵抱回关内时,尽管全身冻得僵硬,我仍然保持着淡淡的笑意。
回到家里,才知道父亲已经故去,奶奶珍重的将爷爷的遗物传给了我,她让我自己选择,是继承父亲的遗志夺回并属于我们的江山,还是在远离长安的偏远一隅,快乐、逍遥的过完一生,我想了一夜,对于六岁的我来说,这个问题,实难做出选择。
也许奶奶从不知道在我高贵的血液中,还流淌着商人诡诈,当我成为齐地最富有的商贾时,奶奶终于接受了事实,尽管我从未真正的回应过她的问题,但她已知晓,我的答案与她的期望背道而驰。
十六岁时,奶奶故去了,我孑然一生,不如今后的路要如何走下去,也许在齐地饮酒狎妓,作一个快乐的商贾,齐地的悠悠岁月,如同吹指大地的微风,不知不觉,便消逝了,白日,我载花买酒,饮酒逍遥,可是静夜里,我的血液总在沸腾,皇上的每一道羽檄,都昭示着他秣马厉兵的最终目的,而作为刘氏的子孙,我也同样热血沸腾,也许我不该留在齐地虚渡光阴,我应该到长安去。
从齐地到长安,要走三个月的路程,漫长而绝望,我不知道我如何那般的义无反顾,当我变卖了所有的家产,就这样踏上了未知的行程,我不知道我走进长安的那一刻,是否会因为爷爷而获罪,但那三个月时间,我异样的兴奋,期盼着早一天进入长安,可是到长安做什么,我却完全没有想过。
真正到了长安,我才发现长安原来和齐地一样的无聊,没有意想中的意外,甚至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除了商铺和客栈的老板,没有人关注我,我整日在长安的大街小巷游荡,无所事事,在齐地时,我感觉与皇上血肉相连,真正到了长安,我却发现,他与我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这种感觉,让我常常在静夜里笑醒。
这样过了两个月,我决定回齐地,在那里,做为大汉朝最最普通的商贾过完这一生,就在做出决定的那天早上,我在客栈门边见到了赵丽,在我见到赵丽的第一眼,我就认定,我这样焦急的赶到长安,我这样期盼着长安的生活,我留在长安的一切意义,都是因为她。
在那个粗卑的男子之前,她显然异样的精致和完美,我不明白我第一眼见到她时,竟然没有爱上她,我站在远处,冷冷的凝视她挥舞着马鞭的身影,奇怪为何无人阻止她的暴行,当她转过身,我看见她眼眸深处的无奈与悲哀,异样的楚楚可怜。 也许是因为这样,从一开始,我就知道知道是女子,从未如他人般将她作为男子看待,这世上,绝没有如此美丽的男子,她的一颦一笑,都告诉我,她是女子,是大汉朝,是青天覆盖的地方,最美丽的女子。
[[i] 本帖最后由 高西 于 2008-2-16 19:38 编辑 [/i]] 番外 乌鸡番外二:一醉累月轻王侯
混进骠骑营,比我想像中要难得多,庆幸我在匈奴呆过的那四年,也庆幸我对马匹的了解,但我正式穿上骠骑营的军服,看着其他骠骑营的士兵在黄沙滚滚的校场上挥汗如雨,看着悠闲地躺在营外柳树上的赵丽,我终于明白,她在骠骑营是怎样的特殊,怎样的难以接近。 赵丽的身边围绕着太多的人,霍去病、李敢、和尚、黑子,尽管进骠骑营时,只是匆匆一面,但我仍然认出了他的身份,无论过了多久,我都记得匈奴王子左于见我第一面时的眼神,因为贵族的气息,无论如何刻意的隐藏,都会从眼神中流露出来倨傲和高人一等。
骠骑营的生活很规律,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对匈战争展开,每天的生活被战术演练、阵术演练和战术分析排得满满的,没有一刻的空闲,除了午餐时间,我没有任何的机会可以见到赵丽,更别提与她单独相处,但我并不灰心,只要她留在骠骑营,我一定有机会与她相识。 进骠骑营的第二个月,我见到了皇上,从长安到淮南,这一路,我无数次默默的注视着那个从爷爷手中夺得皇位的家伙,无论怎样看,怎样想,我都无法恨他,也无法爱他,他不是我的亲人,只是掌握着天下人生杀大权的陌生人。
在淮南的日子,过得悠游而自在,我很喜欢那个鸡犬相闻、阡陌相通的国家,那里,总有一种让我觉得亲切的味道,甜甜的、凉凉的,就像恒杏斋的糖果子一样的甜蜜。
我不知道是怎样发现郎官的秘密,也许是那场游戏,我看着他跟在赵丽身后上了那条横越大江的绳索,看他在绳索上摇摇欲坠,仍然想去拯救比他更加危险的赵丽,他的心思,也许这满场的人,只有我猜到,那一刻,我只看见赵丽头顶那颗硕大的红宝石在夜空中闪烁发光,就像喜堂艳丽的烛光。
赵丽离开骠骑营的日子总是特别的漫长,当我坐在营门的大青石上向远处碧绿的山峦远远的眺望,我总觉得不安,那种揪心的忐忑,令我觉得窒息。
从淮南回长安,我竭力的忍耐,不让自己去想赵丽,淮南的种种,已让我明白,她是属于郎官的,那个少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狠,我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那种心悦臣服的恐惧,令我的心,彻底的冰凉。
回到长安,我当然也知晓了骠骑营所有人都知晓的秘密,我看见赵丽带着那道青色的掌痕在骠骑营里神气活现的来来去去,我知道她心里的痛,一丝一缕,就像春日那绵绵的柳絮,无声的粘在我的心上,让我的心,一点一点的裂开,裂成一道无底的深渊。
为了那次大校,我准备了很长的时间,关于赵丽的消息,源源不断,从左于口中,我推断出赵丽在和尚的鼓动下,准备自己完成大校的所有项目,我也明白,赵破虏关于大校的安排,我并不认为赵破虏会会轻易的让赵丽获得她渴望的胜利。
路线安排得很精确,只要赵丽不再偷懒取巧,她到西山一定会通过我选择的那个山口,至于蛇,找到它们并不是那么困难,当我远远的看见赵丽瘦弱的身影淡淡的渲染着天空的颜色,苍翠碧蓝。
她果然上当了,这个傻瓜,表面上骄横跋扈,却怎么也隐藏不了内心的善良和温柔,也许做为一个女子,这就是独属于赵丽的特质,最可爱的特质。
与赵丽的熟识,原在意料之中,可是随着与她交往的深入,我慢慢的发现了赵丽心中的秘密,她并不相信任何人,除了李敢,她没有真正相信的人,即使是郎官,在她心里,也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必须提防的陌生人。
尽管我万分小心,但赵丽仍然对我起了疑心,我不知道那丝疑惑来自何处,但赵丽对我,总是不冷不热,无论我如何的用心,她总在怀疑我,渐渐的,我发现了赵丽心里的痛,那种痛,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那是被深刻的伤害过后形成的自我保护,原来这个永远充满快乐的巨富,竟然这样的不幸。
相处得太久,这才发现原来赵丽的心事也不难猜,她一直都在追求快乐,可是那种东西偏偏离得太远,如同虚无的海市蜃楼,她根本无法触摸,甚至无法接近,她从来都没有发现,真正令她不幸的,正是她认为可以带给她幸福的霍去病。
自到长安开始,茶楼酒肆中,听到最多的两个名字,并不是卫青和霍去病,而是那两个以美貌闻名天下的男子韩嫣和李延年,我知道皇上某种特殊的嗜好,我也明白,霍去病并非传闻中他的爱宠,以霍去病的性格,他不会是皇上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皇上会减少对他的喜爱,而这种喜爱,就是赵丽获得幸福快乐的最大障碍。
太长的时间,我一直跟在赵丽身边,看她快乐、悲伤、忧愁、痛苦、恐惧,太多太多的感情,我与她一同承担,虽然她并不明白,可是爱情,并不一定是陪伴在她身边与她天长地久,而是让她感到这世上还有快乐和幸福。
只要在赵丽身边,无论怎样的环境、无论怎样的痛不欲生、无论怎样的嫉妒若狂,我都能安之若素,因为,在她的心里,我已是朋友,能够推心置腹的朋友。
原以为岁月就会这样无声的流淌过去,我会永远的陪伴在她身边,无论作为长安令,还是九江王,只有她快乐,我就觉得快乐,无论她要我做什么,我都会愉快的完成,因为她就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女神。
为什么会这样的爱她,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个问题,实在太难以回答,我只知道,因为爱她,所以我连那个并不可爱的孩子,一同的爱。
在九江,得到的消息往往比长安晚得太多,当赵丽随着霍去病一同去了遥远的异域,我一腔的爱恋,只能倾洒在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身上,他无数次的追问我,为什么娘和爹不来看他,为什么娘不让他哭,为什么……,太多太多的为什么,我无法解答。 我将他视若亲生,恨不能将世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没了赵丽,还有他,也是唯一生存下去的理由,只要他在身边,我都能感到赵丽的气息。
也许这世上真没有什么天生地久,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去了长安,所以嬗儿才会夭折,还是因为赵丽对他的思念,所以将他早早的接走,我只记得,在看到他鲜血淋漓的身体时,我觉得我的灵魂随之而去,我失去了生存的唯一勇气。
九江水永远是最美的,清澈绵长,用来酿酒,是百年的佳酿,一饮累月,可以忘记所有的忧愁和相思,慢慢的,我饮尽了九江郡所有的藏酒,慢慢的,我饮了我所有的相思,岁月悠悠,唯有酒中,我才能得到解脱和乐趣,有了这样的乐趣,我还做什么王?什么侯?这世上,唯有的,只有那醇香的美酒。 番外 现代:一章 浮云一别千年后
打扮朴素的学生依次下了火车上,一见前来接站学长,便露出羞涩的笑容,浩武指挥着各系学生会的成员,将这些可能初次来到西安的后辈送上等候在站外的大巴上,忙乱了许久,站台上的拥挤的人群消散了,只余下单独的旅客稀稀落落的走下地下通道。
收好了学校的布标,浩武轻轻的吁了口气,微笑着向校学生会的学生挥了挥手,却没有看到黄倩然,不是为了这个美女学生会主席,自己何来到火车站受苦,幸好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再有一周,自己可真要累死了。
就在转身之间,眼角的余光掠过那一刹那,浩武看到一个纤秀的身影缓缓的走下火车,失望的转过头,愤怒之下,面上没有一丝笑容,迎了上去,也许是晨雾吧,难道是阳光吗?见到那个女孩子的一瞬间,浩武的心突然激跳起来,也许见过她吧!很久之前,曾经见过她。 不由自主的迎上前去,面上的笑容出人意料的真心,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认识她,这般的美丽,这般的可爱,难道是命中注定的缘份吗?这一刻,早已忘却了谁是黄倩然、谁的父母是省级的领导,能够帮助自己的家族企业,只有爱情,闪烁着耀目光辉的希世奇珍,原来这世上,真有这种名叫爱情的东西。
“是西安XX大学吗?”
没有回答,女孩子沉默的看着面前俊俏得如同女子的男孩子,似乎看到的,只是再寻常不过的空气,那双美丽的眼眸中,只是平淡得如同冬日的雪原。
“我是,我是学生会的,你的行李给我吧,我送你到站口乘车。”
所谓的行李,不过是一个简单的书背,浩武提在手中,只觉得轻得没有一点儿重量,如同自己的脚步,她走得很慢,似乎并不愿意与大家一同乘车到学校去,浩武有些后悔,早知这样,今天就开车来,可是校车上许多的人,很多的话都不方便说,最好校车已经开走。
走出站,浩武失望的看见校车安稳的停在不远处,他正想假装没看见,黄倩然站在车门下,用力的挥着手,“浩武,在这里。”
上了车,早已没了座位,女孩子安静的站在窗边,似乎身周的所有人都不存在,浩武顾不得黄倩然诧异的目光,殷勤的站在她身边。
和往年一样,校车绕城一圈,让新来的同学初步了解这个著名的城市,为她指点着这个城市的一切,古城墙、钟楼、大清真寺的穹顶……,真希望把西安每个角落都向她诉说一遍,只是为了让她知道,自己站在她的身边,这般的可怜,就连自己也觉得可耻,可是这样的不顾一切,为了一个初见的女孩子,难得真是自己这十数年游戏花从的报应吗?
“这里就是你的宿舍了,你先休息一下,我帮你去办入学手续,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姓百里,名浩武。”
笑眯眯的看着有些不知所措的女孩子,等了许久,她缓缓的抬首,第一次正眼注视着面前这个异样殷勤的男孩子,“我姓颜,若曦,颜若曦。”
若曦!浩武兴奋的走下楼梯,若曦,恍若晨曦,好美的名字,和她的人一般模样,也许自己的真命红颜,就是她吧!从不迷信的浩武,仰望着湛蓝的天穹,忍不住热泪盈眶,素日里的镇定和平静,在兴奋之下,早已溃不成军,应该感谢上天吧!应该感谢上天将她送到自己身边。
转眼到了冬季,茫茫的大雪覆盖了若大的校园,浩武执着若曦的手,缓缓走出学校的大门,今天考完最后一科,第一学期就结束了,数月的相处,浩武早已知晓了若曦一切的秘密,原来她竟是孤儿,刚生下,就被遗弃在医院里,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任何的亲人,所以她的假期无处可去
。 租好的房子就在学校旁边,老式的建筑,非常的清雅,外表虽然破旧,但是里面的陈设却很实用,所有的家具都是新买的,特别是那张小小的单人床,整套的鸭绒被褥,缤纷的颜色,寄托着浩武对未来的期望
。 “若曦,这一个半月,你就住在这里,离打工的地方远了些,不过没关系,我借了辆车,每天一块儿上下班,很方便……。”
很方便吗?浩武沉着脸将车倒出库,完全不看沉默的若曦,本想和她单独的呆一个寒假,好好儿的培养培养感情,可是若曦面对他的一切殷勤,所有的反应都是沉默,数月的付出,换来的永远都是沉默,对一个女孩子,浩武从未如此的用心,没想到换来的,还是她的冷漠。 下了班,没有等若曦,浩武就离开了,自己和她的关系,也许应该认真的想一想,回到家,总觉得不安,如果自己不带她回去,若曦能够找到自己住的地方吗?她的生活能力极差,如果没有人帮她……,没了自己,一定还有其他的人,为什么没想到呢?
下雪的夜晚,阴沉沉的,浩武设好了火锅,转过身,若曦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的凝视着电视,浩武奇怪的走到她身边,平日里,若曦从不看电视,到底是什么节目,能如此的吸引她呢? 是个历史讲座,除了财经讲座,浩武对任何的讲座都不感兴趣,可是难得若曦有这样的兴致,陪她一同看,也无所谓,含笑坐下,认真的倾听那段远去的峥嵘历史。
讲座的主题,是汉朝的大将霍去病,主讲人,从他的出身开始陈述,一直讲到他的首次战绩,可是无论这位霍去病、嫖姚校尉、冠军侯、大司马取得何等的辉煌战绩,在浩武心里,他只是一个早已死去的陌生人,毫不相关。
“浩武,我似乎认识这个叫霍去病的人……。”
“傻瓜,这个人已经死了数千年了,你怎么会认识他?”
拈着筷子的若曦满面的疑惑,“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觉得我认识他,而且非常的熟悉,非常非常的熟悉,即使远隔了千年,即使只是一个名字,也让我觉得温暖。”
温暖?
浩武深刻的注视着若曦如雪的容颜,难道自己付出这许多,也不能让她觉得温暖吗?难道活生生的自己,也比不过那个陌生的名字,让她更加觉得亲切吗?如果告诉别人,自己败给了一个名字,是不是这世间最大的笑话呢? 番外 现代:二章 寒烟淡芳草凝绿
等了很久,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离开,若曦才走出图书馆,一边走,一边沉思,不知她在想什么,自入学之后,若曦对任何的社团及活动都不感兴趣,可是与汉史相关,尤其是与那个霍去病相关的讲座、书籍,她统统都抱有浓厚的兴趣。
“若曦,怎么这么慢?我还以为你中途就离开了。”
执着她的手,总觉得冰冷,没有一点儿温度,“若曦,你冷吗?”
秋风起了,今年的秋天过去得特别快,一转眼,就要到雪季了,若曦到西安后的第三个雪季,看着周围熟悉的景物,浩武在心里轻轻的叹息着,转眼就毕业一年了,这一年时间,过得异样的艰难,因为若曦,自己被赶了出来,原以来凭着手里的几百万和一个品牌,可以轻易的打开市场,没想到四处碰壁,好容易才打开了局面,可是无论任何艰难,只要看到若曦的眼眸,一切一切都烟消云散,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
“若曦,我想过了,我目前的资金已经足够进入房地产业,我计算过了,等你毕业时,我的资产足够支持我们富足的过完一生,到时,我们就结婚,我已看中了一幢老房子,再过一个月,就装修好了,你搬过去住,你知道吗?那套房子……。”
若曦平静的倾听着浩武滔滔不绝的介绍着那幢老房子,必是自己喜欢的,浩武洞悉了自己的一切,总令自己觉得不安,明知道他做的一切,都要希望自己欢喜,常常令自己感动,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自己一直等待的,并不是他。
走到宿舍下,若曦轻轻的挣脱浩武的手,“我上去了。”
“若曦,”浩武轻轻的握着若曦的尾指,柔润的如同凝脂,“我们在一起三年了,我无数次的说过我爱你,可是你从来没有对我……,若曦,今天,请你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如果你不喜欢我,你告诉我哪里做得不好,我可以……。”
说得这般艰难,浩武认真的看着若曦,那双永远平静得如同幽深的水面一般的双眸,没有一丝的涟漪,只是平淡折看着他,如同从前无论说了任何的话,她都没有任何的反应一般,许久,久得如同地老天荒一般,若曦突然动了,浩武紧张得几乎颤抖了。
“喜欢。”
看着若曦的背影,浩武笑容可掬的转过头,奇怪,为什么今天的天,特别的蓝呢?连四周的人,都是笑容满面,房子,对了,结婚应该有房子,那幢老房子吧!后庭院里种满了蒲公英,若曦一定喜欢!
雪下得很大,浩武握稳方向盘,缓缓的将车倒进小巷,“若曦,就是这里。”
看着那幢爬满了枯藤的老房子,若曦微微有些感动,灰色的砖块,粗糙得原始,透明的玻璃,灰色的木窗棂,一切都是原始的,在这里,这个城市里,真的很难找到这样的房子。
“若曦,这里是后庭院,种满了蒲公英,等蒲公英开花的时候,夏天的夜晚,我们可以坐在这里的长廊里,看着星光下,漫天飞舞的白色绒毛,奶奶告诉过我,每一片绒毛,都寄托着一份希望。”
独居的若曦更加的安静,繁忙中的浩武,每天奔波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着商机和前程,但他会在深夜里赶回小屋,看看若曦甜美的面容,无论多苦、多累,心里总是平安喜乐,这一生的渴望,不就是为了她幸福吗?
市场证明浩武决定没有错,转眼之间,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浩武的公司越来越大,业务越来越繁忙,只能依靠电话与若曦保持联络,可是若曦天生不爱接电话,有的时候,几个星期双方没有一点儿的消息,浩武总觉得不安,若曦似乎在慢慢的离开他,从并不接的距离,越来越远,远得几乎没有影子。
“若曦,这里是新开的西餐厅,环境还不错吧,东西好吃吗?”
白色的餐碟,棕色的牛肉几乎没有动,若曦轻轻的喝了口水,看着她的神情,浩武突然觉得紧张,她一定有什么难以开口的事,对于若曦,只有一件事难以开口,不用她说,自己早就知道,“若曦,我们结婚吧,再有一个月,你就毕业了,我们结婚。”
没有回答,若曦垂下了头,浩武轻轻的吁了一口气,也许不是!
“浩武,我是想……。”
“没关系,我知道我这段时间太忙了,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你,过几个月,再过几个月,生意稳定下来了,我可以天天回家,我炖汤给你喝。”
“浩武,”若曦缓缓的抬头,“毕了业,我想到甘肃去,到哪里支教,我们……。”
“若曦,”浩武忍不住热泪盈眶,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我们在一起四年了,从认识开始,你就知道我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定要去支教,不过你要去,我不会阻拦,我结束了生意,陪你一块儿去,我也可以做老师。”
浩武!若曦垂下头,很久,“我不去了,就留在西安。”
天已快亮了,夏天的空气里,总是有淡淡的花香,浩武推开门,若曦还在沉睡,床头的灯仍然亮着,枕边放着一本新买的书,浩武轻轻拉开窗帘,关了台灯,慢慢拿起那本没有一丝折痕的新书,最后一页,不知怎的,浩武看到了一句,“皇上,如果您听说哪家的孩子头生白羽,那就是我了……。”
白羽!不知怎的,竟然记下了,莫明的,记忆这般深刻,深刻于心一般,浩武缓缓的放下书,轻轻的拍了拍若曦,“若曦,时间到了,我们得赶到机场了。”
和来西安的时候一样,若曦的行李只有一个简单的背包,浩武突然觉得不祥,难道这是若曦远离自己的征兆吗?
新款的LV旅行包,惹来无数艳羡的目光,浩武微笑的看着若曦走进海关,伸手轻轻一挥,若曦这次回来,就结婚吧! 番外 回忆
我常常在梦里回到那天晚上,月光如洗,黄沙沉寂,就连巡城军士的脚步声都异常的温柔,我缓缓的穿行在黄土垒成的矮屋间,不住的左顾右盼,漠漠的黄尘间,有淡雅的花香飘过,丝丝缕缕,如同春日那点点滴滴的雨。
起风了,扬起薄薄的一层尘,细细的尘雨中,看见了,终看见了,那两个相依而坐的身影,不知怎的,那背影越来越清晰,我甚至可以看见她飞扬的黑发。
推开那道粗糙的木门,是一挂细草编织的草帘,密密的,编着精致的花纹,阻拦了这里终年不断的黄尘,想必草帘之后,会是另一番天地吧!
清洁的大石,平铺在地上,洒了水,清幽一片,粗木的床,打造得相当的精致,不当眼处,雕着精细的花纹,雪白的床,绞着红色的边,而那女子,就躺在床的中央,丝一般的黑发,披散了一床。
触目惊心的黑发,闪烁着迷人的光华,如同水波一般的在眼中荡漾,铺满了整个床面,忍不住想伸手抚摸,可是不知怎的,总觉得与她天涯海角般遥远,柔润肌肤透着冰一般的凉意,带着淡淡的玉香,那种沁人心脾的味道,如同雨天晚桂的薄香,清幽动人。
至今还记得她站在那庭院中的模样,瓦蓝的天空下,她就那样随意的站在淡色的阴影中,眉目如画,带着一丝迷人的薄怒,她说,“霍去病,你看这庭院里满是灰尘,我如何才能走出庭院……。”
那美丽的声音,如同草原上鸟儿的鸣叫和冰层破裂的声响,我觉得,在那样声音的诱惑下,即使万劫不复,我也宁愿为她赴汤蹈火。
就在那天下午,庭院里铺满了从朔方各地寻来的石块,将那庭院里的积尘厚厚的埋葬,铺成一块平整的镜面,原以为骠骑营的好男儿们,只知铁血疆场,岁月峥嵘,却不知竟有这等的细腻心肠。
在朔方平静的傍晚,她缓缓的沿着那条石子铺就的小道,登上了城墙上那个简陋的平台,风情万种的坐在城墙,轻轻抚着冠军侯浓密的黑发,远远的看去,她正柔声的与他说话,带着一丝讨人怜爱的、薄薄的红晕,那一刻,她长长的眉梢微微的上挑,俏皮得可爱。 夜晚的朔方,微有凉意,她雪白的长袍在月光下,明媚如画,那一头如云的秀发,如月光、如瀑布、如流水,不知要如何才能形容那般的美丽。
不知坐了多久,她起身挥袖而舞,在高高的城墙上、幽蓝的天空下,她的身影惊鸿宛转、长袖宛若回风流雪,衣袂翻飞,只见舞影婆娑,那雪一般素色的身影间伴着长长樱红的颜色,从未见过的美丽,宛若雪山上仙女的倩影。
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黝黑的面容上的微笑,在匈奴传说中那位杀人如麻,令匈奴人血流成河的少年将军怎会有这般绚丽的笑容,那笑容、那神情,还那一举一动,都在诉说着他对那个女子的喜爱,昭示着他喜欢她,他的每个眼神、每个举止都在告诉世人,他喜欢她啊!
即使大漠风飞,乱草翻滚,眼前仍然浮现着他们在城墙上相依相偎的身影,月光下,女子精致的侧影,梦幻一般,玲珑的脚,套在黄麻打就的草鞋里,轻轻的摇动。
总是不能忘怀夜空中,他们从天而落的身影,宽大的衣袖在风中猎猎飞舞,女子雪白的长袍、还有那樱红色的宽腰带随风纷飞,冠军侯站在她身后,用手轻轻环着她的纤腰,是为了保护她吧!尽管她的神情比他镇定!
永远都不会明白吧,他们这般的亲怜蜜爱,想想这世上,怎会有这般的幸福与默契!
静寂的永夜里,那盏孤灯发出暗黄的灯光,洒落了一地的寂寞和期待,那时,并不明白独守孤灯的恐惧,只是觉得,冠军侯的心里,隐隐的,有一种无法向人明言的孤独。
就这样在庭院里徘徊,踏着薄薄的黄尘,和着眼中淡淡的期待,总是猜想,终有一天,他会打开大门,可是,即使在梦中,也知那是怎样遥远的期盼。
有的时候,也会看到那浓眉大眼的男子快乐的走过滚滚的黄尘,带着一身的尘土气息踏破朔方的宁静,他的神色总是淡然,即使看见冠军侯负着娇弱的女子走上城墙,他的眼中,也不带一丝的诧异。
“赵丽吗?自在长安开始,便是如此,娇气得紧,害怕动弹,也因如此,那日在上林苑中,我不知她是女子,扯破了她的衣袖,让冠军侯一阵好打……。”
总是这样平淡的语气,诉说着他与她的过往,点点滴滴,即使语气掩饰得天衣无缝,可是他的神情仍然有一丝掩不住的骄傲,他说,“赵丽啊!无论多么的差劲,她总是自己人!”
自己人!是的,在这里,她是他们的自己人,即使在他们口中,她多么的无赖、多么令人发指的懒散、多么的不理解他们对战争的向往、多么的欺压他们尊重的冠军侯,可是他们仍然喜欢她,宠爱她,将她当成“自己人”。
他们的口中,对女子总有不同的评价,无论她有多少的缺点,可是众口一辞,她是这世上与冠军侯最最相配的女子。
当我们打马回归草原时,深绿色的长草间,有点点星黄、淡紫的野花竞相开放,正是草原最美的夏季,远远的回头望去,朔方的木门已缓缓关闭,隔绝了两个世界,我知道,在那道木门里,那对神仙伴侣,正快乐的畅享着人世的欢愉。
“阿娘……。”
那冰凉的小手,轻轻的捂在我的眼上,我留恋的睁开双睛,搭着厚厚帖子的帐顶,沉沉的压下,这是大漠酷寒的冬季,可我却知道,转眼,便会草长莺飞,朔方城里,黄土飞扬,阳光明媚,那漫长的城墙上,不知是否留着十年前,女子曼妙的影子。
十年了,转眼便十年,可是朔方的那数日,便成为整生人最最美妙的记忆,直到天长地久!
“桃花,春暖后,咱们进关如何?去长安,听说,皇上要为万户侯霍嬗举行隆重的……。” 番外 男儿何需带吴钩
“卫青,你看此次的巡视的安排如何?”武帝负手走进甬道,发间星星点点的白,精神矍烁,半晌等不到回答,奇怪的转过身,“卫青,你在想什么?”
“皇上,下臣似乎听到万户侯的哭声。”
嬗儿?不可能吧,自三年前去病去了……,无论何时,想到去病,总觉得心痛如割,罢了,不想罢,嬗儿,他不会哭的,那个女人在临死前,不许嬗儿哭,所以嬗儿这三年,除在梦中,从未哭过,尽管不愿意承认,可是心里仍然暗暗佩服那个女人的智慧,不能让嬗儿哭,那孩子……。
“呜呜呜……。”
果然是嬗儿,他做出一脸痛哭的表情,却没有泪流下,只是嘴里呜呜的,从甬道尽头跑了过来,怎么了?嬗儿怎么哭了?武帝转头看着元宝,他也是一脸的诧异。
“嬗儿,怎么了?怎么了?”武帝俯身抱起嬗儿,“是谁让嬗儿这么伤心?”
“娘和爹爹没死,骗人,骗人,娘和爹爹才没死,没有躺在茂陵,嬗儿要去朔方,嬗儿要去找娘和爹爹。”
是谁?武帝只气得浑身发抖,是那个混帐在嬗儿面前嚼舌头,“不哭,嬗儿不哭,冠军侯和赵丽都在朔方,前些日子还来过信,嬗儿忘了吗?是朕读给嬗儿听的。”
眨着眼睛的嬗儿,一脸的怀疑,转眼看着卫青,“舅舅……。”
“是的,去病和赵丽都在朔方。”
本以为结束了,对于嬗儿来说,这世上最亲的,最令他相信的,不过数人,自己、卫青、九江王、子夫和富贵,只要卫青如是说了,他便会放心了。
“不是,不是,王娘娘说,嬗儿是杂种,嬗儿的爹娘都死了。”
幼小的嬗儿,完全不明白杂种这个词是怎样的恶毒,只是满眼的泪,伤心着自己的父母,看着他的眼神,武帝只觉得心伤,转而暴怒?混帐!混帐!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说这般的话,简直天理难容,气得声音都颤抖了,只是柔声的安慰着,“不是,嬗儿当然不是杂种,嬗儿的爹,是朕的冠军侯,朕的娘,是……,是赵丽,卫青,你说呢?”
一向忠厚的卫青,此刻也是怒形于色,想必心中已是怒极,“嬗儿,不要相信不相干的人说的话,嬗儿的爹娘都在朔方,嬗儿是霍家的子孙,不是……。”
咬着牙,将那两个字生生的吞了下去,伸手从皇上手中接过嬗儿,心里又是一沉,这孩子,越来越瘦,伸手一摸,尽是骨头了,忍不住就想流泪,“嬗儿,咱们回甘泉宫去,看看,衣服都破了,让娘娘给你换件新衣服。”
卫青抱着嬗儿走远了,武帝转过头来,一脸的暴怒,“元宝,去宣张汤来,朕要让王家灭族,看这宫里,还有谁敢胡言乱语。”
携着嬗儿的手,走进骠骑营,走上点将台,严肃的坐了下来,突然想到很久之前,那个时候,朕还年轻,去病……,满面带笑的转过头,“嬗儿,朕出一百两金子做赌注,你和李广利各领一队人马,互攻三场,谁赢了,朕就赏他一百两金子。”
阵中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相信皇上竟然要这个小不点儿和李将军对战,李广利吃了一惊,可是看着坐在皇上身边的那个一脸跃跃欲试的小孩子,不禁失笑,就算是霍去病的儿子,不过九岁,再厉害,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下臣谢皇上。”
“嬗儿,你先选人。卫青,你不许说话。”
“诺。”
等了许久,都不见嬗儿的人影,武帝略感奇怪,正想让元宝去唤他过来,只听场中鼓响,对战已开始,武帝敛了眉,却见嬗儿骑在汗血宝马上,似乎在看李广利的布阵,武帝不由笑了,“卫青,你看嬗儿这阵势,还真有几分去病的风范。”
话音,第一阵便开始了,李广利这边的军士膀大腰圆,相当的骠悍,可是回过头,嬗儿派出的人又瘦又小,感觉一阵风就要吹倒似的,不管怎么说,嬗儿才九岁,早知道就只出十两金子了。
正后悔,第一阵就结束了,没用多想,那个军士就败了,武帝正想让卫青去帮嬗儿,却见他的小手一挥,第二场的军士又上阵了,和第一个一样,又瘦小又小,连那匹马都比李广利的矮两分,武帝眼珠一转,正想把那一百两金子赖掉,可是场上的局势却大变,嬗儿派出的军士智计百出,总是不肯和李广利的军士正面交战,左奔右逃,眨眼间就把那人骗到场边,竟然不知如何,那人跌出场外,嬗儿竟然赢了第二场。
输了第二场,李广利面色凝重,将第一场出战的军士又派了上来,没想到此场嬗儿派出场的,仍是一个又瘦又小的军士,鼓声才响,那军士一枪刺出,李广利的军士急速回身,仍然晚了,被枪刺穿了皮甲,只见那瘦小的军士轻轻一挥手,竟然把身高比自己高出一倍的军士从马匹上挑了起来,场中一阵欢呼。
“好,好,”武帝的笑声就是场中最远的军士都可以听到他的笑声,“元宝,拿一百两金子给嬗儿。”
看着那得意洋洋的小孩子,李广利只觉得小脚直抽筋,早有军士小跑了过来,“将军,我打听过了,那三个人,都是对方营中的猛将,第一个上场时,万户侯下令,许败不胜胜,第二个上场时,万户侯下令,许胜,但需纠斗之后得胜,第三个上场时,万户侯下令,大胜。”
小小年纪,便如此的诡诈,李广利正想上前理论,有人压低声音道:“将军,万不可上前,皇上许下一百金重注,就是要看万户侯获胜,即使咱们胜了,皇上也会想办法把金子赏给万户侯。”
看着皇上兴高采烈的笑容,李广利这才明白过来,冷汗潸潸,幸好刚才没有获胜,想到几天前宫里传来的消息,就因为一句闲话,王夫人全家便被灭族,如果惹恼了霍嬗,可不知是什么祸事,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小孩子现在便如此厉害,长得了可不得了。
而点将台上,喜悦的武帝根本没有注意到台下的李广利,只是兴奋的对卫青道:“卫青,朕看嬗儿是大将之材,这朝中老有人在朕耳边嗡嗡,说要让嬗儿到军中锻炼,朕看,锻什么炼,这不挺好的吗?天生将才。” 卷一:淮南风云 楔子:莫道天涯无故人
“欢迎您乘坐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空中客车MU2133航班,本次航班将从美国的洛杉矶直飞中国的北京,全程14个小时,我们将竭诚与您服务……。”
“Ladies and Gentlemen, Welcome……。”
若曦随着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慢慢在机舱内移动,内心深处的孤寂漫上心头,从到美国起,一直到离开,总是觉得那种无所依靠的孤独,如影随行,可是,回到西安又能怎样呢?那里,和美国一样,同样没有家。
坐定了,机腹靠窗的位置,不算是顶好,但是一抬眼,就能看到云海,这样,心里的寂寞就会少些吧! 手机响了,若曦不看号码,也知道是浩武,计算时差,现在国内应该是凌晨吧,“喂……。” “若曦,我到了北京,你的航班号是多少?明天,我们就能在北京见面了……。”
简短的通话完毕后,若曦关了手机,真奇怪,为什么每次和浩武通电话,总没有真实感,似乎,他只是一个存于自己臆想中的人,而不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寂寞的时候,看到他,还是寂寞,那种人群中的深遂孤独,总是深深的摄住她,没有一刻的放松。
为什么总是这样寂寞呢?也许是因为从小,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是一个人了吧,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庭前的花开花落,一个人倾听红尘中的喧嚣,总是一个人,从来没有旁的人,能够了解她内心的孤寂,从来没有。 飞机还有五分钟就要起飞了,身旁的座位仍是空的,若曦看着机舱内济济的人头,心里落寞的微笑着,也许命中,已经注定了吧,这一辈子,都要寂寞。
可是奇怪的是,总觉得在等什么,不明确的等待着,韶华渐变,心里那份模糊的期待却越来越明确,到底在等什么呢?宿命吗?
“Hi……。”
若曦转过头,一个娇美的女孩子坐了下来,还有一个身穿花格子衬衣的男孩,直身摆放着行李,那女孩子轻轻摇动着手里的手绢,满面的甜笑,
“So hot!Are you going to travel to Peking?”
流利的英文,隐隐透出她所受到的良好教养,“No, I am coming back to home.”
话出了口,自己也吃一惊,回家?多奇怪,为什么那么的渴望回到那个久已厌恶的城市呢?无论是兵马俑,还是法门寺,自小的时候开始,就从未吸引过她的注意,总是觉得那个城市,令人厌恶般的熟悉。
“啊!你是中国人……。”女孩子兴奋的,“思汉,我们终于遇到一个原著的中国人……。”
原著?多奇怪的形容词,男孩子已经转过了头,一张阳光而率真的脸,带着一丝拒人千里的冷漠,双眸清澈得有如雨后的天空。
奇怪啊!
为什么会感觉这样熟悉呢?似乎很久以来,就认识一般,似乎在冥冥中,等待了很久一般,为这双眼睛,等了千年万年一般,真是奇怪!感觉上,眼泪似乎要夺眶而出一般,这样的委屈,为什么?
“你知道吗?我们是第一次回国,从小就在美国长大,总是听大人们说中国是如何如何的,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有一次,妈妈从中国回来,我们看了她拍的Video,就决定回来了,那些兵马俑,真是奇迹,还有那个雕塑,马踏
匈奴的雕塑,我们都很感兴趣啊!”
我们?真是羡慕啊!这样漫长的旅途,有一个人可以陪伴在身边,我们?什么时候?也能说我们呢?似乎和浩武在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甜蜜的感觉,相处的时候,总是觉得很淡,那种如水般的淡漠,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呢?
再次交谈的时候,机舱里的灯已经完全熄灭了,女孩子兴奋的双眸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她轻声的对若曦说:“你说我的男朋友帅吗?”
若曦在黑暗中点了点头,女孩子快乐的压低了声音,“等他从西点军校毕业了,我们就要结婚了,我已经想好了,在纽约买一幢房子,分期付款就可以了,然后我在家里,为他做饭、洗衣服、生小孩……。” 若曦无声的笑了,她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在心里,似乎结婚,并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从此,和一个陌生的人,共处一个屋檐,感觉上,总是很奇怪。 “若曦,你和你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
若曦愣住了,“我和他是怎么认识的?”太久了,久得快要忘记了一般,不过回想起来,其实也只认识了三年。“我和他是一个学校的校友,他比我大三岁,我入学的时候,他是学生会接待站的,就这样认识了。”
“是吗?好浪漫啊!”
浪漫吗?并没有感觉到,只是觉得,认识了他之后,仍然还是寂寞。排解不掉的寂寞。
从洛杉矶到北京,从北京到西安,一路下来,还是寂寞,偶尔,和那个男孩子相对吸烟的时候,廖廖数语的交谈
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觉,到了西安,竟然答应和他们同游西安,踏上旅游车,若曦才觉得奇怪。 第一个行程,竟然是茂陵,很多到西安的人,都不喜欢到这个地方,认为这里,鬼气太重,那个刻薄寡恩的汉武帝,为了修筑陵墓,杀了太多的人,不知千年之后,他们的灵魂是否仍然在世间流浪呢?
“我听说当年霍去病死了后,汉武帝发全国之兵,着玄色衣甲,从长安列队至茂陵为他送葬……。”
站在马踏匈奴的雕塑前,朔风迎面吹来,带着兵戈的撞击声,瞬间,时光倒流了千年,金戈铁马、峥嵘岁月,一点一滴一一浮现在眼前,带着令人怀念的熟悉感,就这样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一步一步的踏回过往的铁血岁月中……
[[i] 本帖最后由 高西 于 2007-9-20 16:45 编辑 [/i]]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一节 瓦罐不离井上破
元光二年 夏
灼热的阳光穿过建章宫的千门万户,洒落了一地,照亮了灰暗的宫殿,却没有照亮跪在丹墀下大行令王恢的心,一年前,就在这个地方,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慷慨呈词:“臣认为,大汉与匈奴和亲,不过能保数年的和平,而战争,却能挽回永久的和平。”
至今,他还能记起武帝猛然间发亮的眼睛,还有聂壹,那个为了边境的和平,丢了性命的商人,与他相交数年,原以为,此人就是一个奸滑的商贾,以利衡量一切,却不知他竟然有这样的情操。
“大人,如以聂壹一人的性命换取这一方百姓的安宁,聂壹虽死无憾。”
这样的慷慨激昂、这样的视死如归,最终却没能换来这场战争的胜利。
也许,应该听从韩安国的话吧,“派军队去千里之外作战,不会取得胜利。现在匈奴依仗军马的充足,怀着禽兽般的心肠,迁移如同群鸟飞翔,很难控制他们。我们就算得到匈奴的土地,但不能算开疆拓土,拥有了匈奴的百姓也不能算强大,从上古起他们就不属于我们的百姓。汉军到几千里以外去争夺利益,那就会人马疲惫,敌人就会凭借全面的优势对付我们的弱点。况且强弩之末连鲁地所产的最薄的白绢也射不穿;从下往上刮的强风,到了最后,连飘起雁毛的力量都没有了,并不是他们开始时力量不强,而是到了最后,力量衰竭了。所以发兵攻打匈奴实在是很不利的,不如跟他们和亲。圣人说过,天下,以容者居之,万不能以个人的怒气,就伤了天下的公议。所以,当年高祖战败平城,制定了对匈奴和亲的策略,才没有大的战事。”
伤了天下的公议?即使到了现在,他仍然在心里冷冷的发笑,耳边回响着当日自己激昂的言词,“皇上,正所谓时移事易,古来传下的礼仪,现在我们还遵守多少?长安的贵族,有多少喜好淮南国的游乐呢?我建议出兵攻击匈奴,不是说要出兵深入匈奴的领地,我们只需设计将单于诱至边境,我们派人将他团团围住,要抓住他,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多么愚蠢的设想啊!以为单凭这雕虫小技,就能捉住匈奴的豺狼,如果再回到那一天…… “禀将军,匈奴单于已率十万大军前往马邑,目前聚我们的包围圈十公里,预计三个时辰内可以到达……。”
“将军,护国将军请您议事。”
“安国兄……。”
“大行令,为什么四周如此安静?”
为什么四周如此安静?如果当时,注意到这个细节,也许这场战争,就不会无功而返了吧!
“大单于,我们抓到了雁门尉吏。”
“说,为什么今天连寻常放牧的牧人都看不见?”
“大单于饶命,是,是,是汉军埋伏了三十万人在马邑……。”
就是这个胆小如鼠的雁门尉吏,坏了大事!
唉!阳光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就像那天追击匈奴人时,天边那抹霞光,也许在那灿烂的光辉中战死,是做为大将,最好的结局。可惜,就连战死,也变成了可望不可及的殊荣。
就在他心潮起伏时,武帝的内心,和他的面容一样阴鸷,跪在阶的这个男子,曾经那样的神采飞扬,似乎是昨天一般,他站在建章宫的丹墀下,指点江山,壮志成城,似乎只要一击,匈奴就会俯首称臣一般。
难道是朕错了吗?难道和匈奴人一战,真的不可求胜吗?不,当然不是,匈奴,绝对不是不可战胜的,想到马邑之前接到的那封匈奴国书: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
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愤怒异常,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如此狂妄的语气,怎能不让人气炸肚皮,本想马邑一战建功,堵住了太后和那些胆小怕事的群臣之口,没想到,这个王恢竟然畏敌不前,白白放跑了大好的机会。
匈奴人马快,是以追赶不上!假话,全是假话,难道他们的辎重也能像他们的战马一样飞驰而回吗?
“当初约定匈奴一进入马邑城,汉军就与单于交战,而后我的部队攻取匈奴的军用物资,这样才有利可图。现在单于听到了消息,没有到达马邑城就回去了,我那三万人的部队抵不过他,只会招致耻辱。我本来就知道回来就会被杀头,但是这样可以保全陛下的军士三万人。” 狡辩,全是借口,朕如此的信任你,可是,王恢,你辜负了朕,辜负了朕啊!事到如今,朕不得不杀了你,以平这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朕,永远不会有错!错的,是你!谁让你畏敌不前,谁让你想巧言狡辩,朕本不想杀你,可是为了朕还击匈奴的雄心,你不得不死。
“王恢,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可以辩解的吗?”
王恢面如死灰,低下头,“下臣罪该万死……。”
万死?最恨听到这个词,下臣罪该万死,朕无论如何的憎恨你,都只能让你死一次,如何让你死一万次呢?
“王恢,本次出击马邑,你原是首谋,战场上,为将者应当机立断,而你,却畏敌不前,听说,那个聂壹是你的刎颈之交,他本是一个奸滑的商人,可是为了马邑之战,他竟然能毅然赴死,而你,而你……”武帝咬着牙说出最后两个字。
王恢突然觉得一阵轻松,死,没想到这一刻竟然这样的期盼死,只可惜了王家的二十一口的人丁,竟然因为自己,而被灭族,也罢,也罢,十五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啊!界时,如果皇上还能用得上下臣,下臣一定马革裹尸,为皇上战死疆场。
他抬起头,对武帝深深的叩首,“下臣自知死罪难逃,不敢奢望皇上能够原谅下臣,但下臣乞求皇上,千万不要放弃对匈奴的用兵。”
武帝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张汤,王恢交给你了。”
“父亲,孩儿错了,孩儿不该相信武安侯……,父亲……。”
“孩儿,不要哭了,这就是父亲的命啊!父亲做错了,就要承担责任,父亲,没有死在战场上,是父亲的耻辱,千万不要因此怨恨皇上,父亲,愧对皇上。”王恢温言对自己的儿子说,“还有,皇上雄才伟略,大汉一定会有武功昌隆的一天,可是,父亲是看不到那一天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孩儿,你把皇上下的诏书在父亲的坟头焚化,让父亲,能够死得瞑目。” “父亲……。”
王恢将剑架在颈中,无限留恋的看着痛哭失声的儿子,终于狠下心,闭上眼,用力一滑,奇怪,又听到了信天游的歌声了啊!
“皇上,王恢已经畏罪自杀了。”张汤在帘外躬身奏道。
武帝睁开眼睛,“行了,你下去吧!”
沉默,沉默了很久,武帝对元宝说:“元宝,准备准备,到城里逛逛。”
街上的人群川流不息,道旁挂满了各色的花灯,武帝阴沉着脸,与周围的欢乐气氛格格不入,元宝低着头跟在他身后,大气也不敢出。
走到东市,异样的热闹,车水马龙、店铺布置得流光溢彩,武帝转过头,“元宝,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么晚了,街上还有这么多的人?”
元宝躬身道:“今天是七夕,百姓们都在放河灯。”
武帝眼光一闪,“七夕?我们也去看看。”
河的两边,挤满了放河灯的百姓,接踵磨肩,武帝挤在一个卖河灯的摊前,颇感兴趣的看着那些各种形状的河灯,摊子老板觉得他气度不凡,也不厌恶他站在摊子前。
看了一会儿,武帝正想离开摊子,到河边去,却听一个稚嫩而清脆的声音,“二哥,我要那只莲花灯。”
这个声音,带着一点撒骄的骄嗔,异样的清澈而甜美,就像夏天,喝到从山涧间汲出的泉水一般,浑身都透着舒爽,武帝转过脸,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从未见过的FR软面。
八岁大小的男孩子,长得玉雪可爱,柔软而漆黑的头发,就像蚕丝一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白而修长的手指,捏着一盏莲花灯,精致的脸庞,金雕玉凿般的细致,明眸如同山间清晨的第一丝阳光,浅粉色的嘴唇,张合间,如莲花般娇艳,这世上,竟有这般美丽的男孩子。
武帝有些失神的看着他,听他指挥背着他的那个粗俗男子,“二哥,我们快去放河灯,我的河灯,一定是最漂亮的。”
看他们走远,武帝转过身,对元宝道:“元宝,那个男孩子,穿戴不俗,是谁家的孩子。”
元宝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好像是赵常德的二公子赵广武和三公子赵丽。”
武帝突然觉得心情好了起来,“赵常德,是那个从淮南来的巨富,听说,他的家里,富可敌国啊!”
元宝笑道:“是有这说儿,可是,奴才觉得,有些言过其实了。”
武帝笑了,“不会是言过其实,看见那个小孩子了吗?看他的衣服,一整件都是最上等的丝绸,那样的衣服,在宫里,只有皇妃偶尔才能穿。”
虽然他满面的笑容,可是,那双威严的眼睛中,一点一点出现的,是踌躇的雄志和刻骨的厌恶。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二节 桃花流水笑春风
细雪静静的飘落,平阳公主轻轻拢了拢火,屋里很快暖和了起来,她坐了下来,慢慢 呷了一口热茶。
初雪泡的茶,果然不同凡响,碧绿的茶汁,清幽透亮,喝进嘴里,只觉得异香满口,回肠荡气一般,每个毛孔都充盈着轻幽的茶香,一丝一缕,和着透过帘子的梅香,一屋的异香。
细细的咳嗽声传了过来,平阳公主冷冷的抬眼看了看庭院里瘦弱的身影,然后面无表情的低下头,他起来了?这么冷的天,他怎么会起来?
“长公主,陵翁主求见。”
平阳公主心念急转,刘陵怎么来了,这个女子一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她怎么会回了?虽是这么想,还是站起来,“请她到暖阁来吧!”
一会儿功夫,走廊里就传来落玉般的笑声,“哟,这里还藏着这么一个清雅的所在,难怪怎么邀,都邀不到长公主赏光一块儿到城外赏梅呢!”
平阳公主满面含笑,看着刘陵袅袅娜娜的走进屋里,“妹妹,这大冷的天儿,你怎么来了?刚从市集回来,买了几株梅花,正想派人送给妹妹,妹妹这可巧儿就来了。”
刘陵的手中,执着一个男孩子,那孩子脸上围着一块丝巾,只看见一双眼睛,灵活机动,扑闪扑闪的,可爱至极!
刘陵执着他走到平阳公主面前,轻轻一礼,“姐姐,妹妹有礼了。”
平阳公主伸手扶住她,“妹妹,快坐下,喝口茶,暖和暖和。”
刘陵含笑坐了下来,将那孩子抱在膝上,取下了那方丝巾,平阳公主一见那孩子的面容,大吃一惊,这孩子长得太漂亮了,黛眉如柳,鼻若悬胆,樱桃小嘴,平阳公主握着他的小手,“这谁家的孩子,长得这般俊俏,比小姑娘长得还漂亮。”
刘陵就手拿了一块点心送到孩子嘴边,笑道:“姐姐,这是赵常德的三公子赵丽。”
平阳公主一愣,“赵常德,是那个淮南巨富,听说他的家产富可敌国。”她转眼认真看了看赵丽,细看他的面容,平阳公主微微一颤,这孩子虽然长得清灵俊秀,可是双眸间总是充盈着难以言诉的悲伤,目光一与他接触,眼眶突然一热,泪水差一点儿流了下来。
平阳公主镇定的心神,刘陵已笑开了,“姐姐,赵家的确是我们淮南的巨富,可是再怎么说,也说不上富可敌国啊!”
平阳公主疑惑的看着赵丽头顶上那颗硕大的红宝石,“妹妹,这么大的宝石,寻常人家见都没见过!再说这颗红宝石,几乎没有瑕疵,就是帝王家,也不会这样随意的给小孩子做头饰,所以说,赵家富可敌国的传言,看来不虚。”
刘陵淡然一笑,低下头对赵丽说:“丽儿,这位姑姑在赞你的头饰漂亮。” 赵丽眨了眨眼睛,伸手从头上取下宝石,“给你了。”
平阳公主大吃一惊,刘陵伸手接过宝石,“丽儿,你吓坏姑姑了。”她心的把宝石放回赵丽的头顶。
赵丽转眼看了看平阳公主,平阳公主看到他的眼光,只觉得很不舒服,那眼光中,带着一点儿戏睨,一点儿轻视,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他转过头,伸手抱着刘陵的脖子,轻声说了句什么,然后笑了起来。
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的笑声,就像初春冰雪融化后,在流水中相互撞击如出鸣玉般的声音,空灵而又清澈。
平阳公主只觉得不悦,面上却不动声色,“长公主,卫青来了。”
平阳公主放下茶杯,“让他进来吧。”
刘陵的眼睛轻轻转动,“姐姐,听说卫青原是你的骑奴,后被皇上看中,才得以进了建章营。”
平阳公主也不避忌,“是啊!我看他是一个人才,所以推荐给了皇上,没想到,竟然真让皇上看中了。”
正说话间,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大步走了进来,“主人……。”
刘陵细细观察这个男子,见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举止谦和有度,完全看不出曾是骑奴,面对平阳公主,他显得很是尊敬,低眉顺眼,可是,这也掩不住他身上显露出的勃勃英气。
平阳公主笑道:“卫青,见过淮南国的刘陵翁主。”
卫青向刘陵一礼,抬头,却看见赵丽,他显然也愣住了,竟然被他的容光所摄,平阳公主见他的面容渐渐显出悲戚,忙道:“卫青,这孩子闷了半天了,你陪他出去玩一会儿,我和陵妹妹说会儿话。”
卫青一愣,“是。”
刘陵俯在赵丽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然后笑道:“卫将军,赵丽这孩子一向养得骄贵,沾不了地气。”
卫青接过赵丽,将他抱在怀里,躬身道:“是,主人,我先下去了。”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雪雾中,刘陵笑道:“真是气宇不凡的伟男子。”
平阳公主心里喜悦,却淡然道:“不过是一个骑奴,谈不上气宇不凡。”
刘陵笑道:“姐姐嘴上这般说,不知心里可是欢喜无限。”
平阳公主背着身子,微微一惊,刘陵果然厉害,转过身,满面含笑,“妹妹,坐啊!妹妹今天来,就是为了和姐姐闲聊吗?”
刘陵坐了下来,“姐姐,今天,还真不为了和姐姐闲聊,父王前段时间得到了一块奇玉,想敬献给卫卫皇子,不过不知那块玉是否配得上卫皇子,所以啊!今天我特意把它带来,想请姐姐帮忙品评品评。”
平阳公主执着玉,站在灯下,眯着眼睛,似乎在仔细研究玉质,她表面平静,内里心潮起伏,淮南王一家,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从太皇太后在世之时,淮南王的谋反意图已经初露端倪,卫子夫刚立为皇后,刘陵就频频向她示好,他们到底有什么阴谋呢?
“我已经看过了,这块玉温润通透,是上品,更难得是,雕功精细,真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平阳公主将玉还给刘陵。
刘陵笑道:“这块玉,听说是以前燕国著名的玉匠燕子柳燕大师的手笔,公主觉得这块玉还配得上卫皇子吧!”
平阳公主呷了一口茶,“这块玉,配给据儿,是再妥当不过了,只不过,现在即非年节,又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妹妹敬献这块玉给卫皇子……。”
刘陵淡然一笑,“只不过是块玉罢了,想也不会招致什么闲言闲语。”
平阳公主知问不出什么,便放下了杯子,“妹妹,听说燕子柳大师,最得意的作品,是一对玉佩,这对玉佩,是燕大师与他夫人的定情之物,听说燕大师为了寻找质地极佳的玉石,曾化了五年时间,踏遍七国的产玉圣地,才终寻得一块上古的玉石,剖开后,取其精华中的精华,又花费二年的时间,才磨成了一对玉佩。这对玉佩,燕大师原不示人,只是燕国灭亡后,秦王将燕大师抓到咸阳,燕大师不忍去国,终在边境自刎身亡,燕夫人自杀殉夫,这对玉佩辗转失了下落。不知妹妹可知这对玉佩的下落。”
刘陵掩嘴一笑,“姐姐刚才看到赵丽腰间悬的那块玉佩了吗?”
平阳公主微一惊,“还真未注意。”
刘陵笑道:“那块玉佩,正是那对玉佩其中之一,这对玉佩的名称叫燕双飞,燕是燕子柳大师的名讳,也是国号,双飞,是燕夫人的闺名。说起来,这对玉佩真是的价值连城,赵常德获得这对玉佩也是偶然,他陪我父王四处游玩,没想到竟然遇到燕国王室的遗族,那些破落的贵族,手中持有无数的奇珍,其中就有这对燕双飞。”
平阳公主笑道:“没想到赵常德不过一俗人,竟然也视得这样的宝物。”
刘陵笑道:“这对玉佩与众多的珍宝放在一起,原不起眼,可是赵丽一眼就看中了这对玉佩,燕国的遗族大感吃惊,世人识得这珍宝的,少之又少,等了几十年,没想到识宝的竟然是一个孩童。他们拿出珍宝的原意只是炫耀,可是赵常德见赵丽喜欢,便以百斛明珠换得了那对玉佩。赵丽身上佩戴其中一块,另一块当然将由赵丽的意中人持有。”
“百斛明珠?赵常德真有钱。”平阳公主的侍女惊叹道。
刘陵笑道:“赵家为了赵丽,不惜一掷万金,百斛明珠换一对玉佩,只不过是寻常一件罢了。”
平阳公主好奇道:“我听说赵家共三子,听说赵常德对自己的二子尤为严厉,何以对赵丽特别?”
刘陵叹息道:“赵丽的母亲,在他幼年时就过世,赵丽是由赵老夫人养大的,听说,赵老夫人自小,就尤为溺爱他,千依百顺,要天上的星星,从不摘月亮,赵常德自来怕母亲,再加上他自己也尤为喜爱赵丽,是以对赵丽特别不同,不仅如此,赵家的人都很喜欢赵丽。”
平阳公主起身,暗自沉吟,原来赵家竟然这样富有,看来那些对赵家财富的传言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了,说是赵家以白玉为地,黄金为墙,明珠做灯,丝绸为帐,看来,都是真的了。
院中传来卫青兴奋的声音,“是真的,到了春天的时候,满村的桃花都开了,春风一吹,桃花一瓣一瓣的飘落,满村子都是桃花花瓣,村外的溪水里,落完了桃花,别人就叫那条溪水桃水溪。如果你喜欢,等皇上放我的假,我们一块儿回去,我帮你牵马。”
我-帮-你-牵-马!卫青竟然如此的喜爱这个孩子。风吹得急了,落了一地的雪花。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三节 黄金镶成白玉墙
“这么说,赵家真的是传说中的敌国之富?”武帝的眼睛在黄昏的光线中闪闪发光。
平阳公主微微一笑,“这我可不敢说,只是刘陵带赵丽来探我的时候,我看见赵丽腰间悬挂的佩玉,可是价值百斛明珠的宝物。”
武帝动容了,“百斛明珠?百斛明珠!”他沉吟片刻,“那玉佩是什么样的?”
平阳公主想了想,“那块玉在庭院和屋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颜色,在庭院内,苍翠欲滴,在屋里,温润如雾,更难得是,那块玉,在水中,燕子竟然会显出活态。”
“是燕双飞吗?”
“皇上也听说过这对玉佩吗?”平阳公主的语气中略带笑意,她知道,武帝一定会问这个问题,那么,下一步的计划,就可以顺利实施了。
“燕双飞,双飞燕……。小的时候,听皇姐唱过这支歌。”武帝的语气中略略有些悲意,“快十年了,塞外朔风凛冽,不知道皇姐在匈奴过得好不好?”
阳光消失了,太监们点燃了大殿内的油灯,人影晃动间,武帝似乎又看见自己的姐姐们,穿行在繁花如海、柳絮纷飞的春风中,银铃般的笑声破空而来,“彘儿……。”
“彘儿……。”多少次在梦中,听到这些亲切的呼唤声,如果没有匈奴,姐姐们是不是就不用远离故土?如果没有匈奴,这世上是不是没有离别之苦?如果没有匈奴,大汉朝是否永远不会有耻辱?如果?如果!都是如果,朕不要这些如果!朕要的,朕想的,这青天覆盖的地方,再没有匈奴!
“皇上,皇上……。”想得出神了,连平阳公主的呼唤都没听见,“皇上,您在想什么?都想得出神了?”
“没什么?皇姐,今天来,不去看看皇后?”武帝问。
平阳公主眼珠一转,“不急,皇上,我今天来,是想和您商量商量。”
武帝略感惊讶,“什么事?要和朕商量?”
平阳公主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想把您在长安城外赐给我的那块地,让给别人。”
武帝目光如炬,“皇姐,你有什么话,就直说,你和朕,不是外人。”
平阳公主笑道:“皇上,我很喜欢那对玉佩,想让赵常德让给我,所以,我想以良田百倾,与他更换。”
武帝听完,突然笑了,“皇姐,那对玉佩,不过是个玩艺儿,既然赵常德给了赵丽,君子不夺人所好!”
果然在预料之中,看来,皇上和淮南王虽然交恶,可是还未到要对淮南国出手的地步,那么可以把刘陵引见给卫子夫吧!
“哟,这块玉可真漂亮啊!”卫子夫举着玉佩,满面的喜悦,她从未见过这样青翠欲滴的玉,且不说玉质,单说玉的颜色,就不是凡品,卫子夫看了很久,才喜气洋洋的转过身,把玉佩放在丝绸上。
刘陵察言观色,见卫子夫转过身,笑道:“皇后,这块玉真的是千里挑一的漂亮,我啊!让人织一条五彩丝带,给卫皇子戴上。你知道吗?这玉还有一个说法呢!”
卫子夫颇感兴趣,“什么说法?”
刘陵放下扇子,拿起那块玉,“皇后,你看这玉上是不是有一条红色的暗纹?”
卫子夫就着刘陵的手,认真看了看,笑道:“是真啊!有一条红色的暗纹。”
刘陵放下玉,轻轻摇着扇子,“皇后,这寻常的玉,都有一个名字,可是这块玉,可没有名字。”
卫子夫惊讶道:“为什么啊?”
刘陵笑道:“别急啊!还不兴卖一下关子啊!这块玉,得来的可不容易,当年燕子柳大师游遍七国,寻遍了所有的产玉圣地,才找到一块绝世的玉石,运回燕国后,剖开玉石,没想到,这块玉石从中竟然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玉,燕子柳大师大喜过望,他把其中的一边,琢磨成一对玉佩,叫燕双飞,做为他和他夫人的爱情见证。另一边,就是这块玉,这块玉刚刚开始雕凿,燕国灭亡,燕子柳大师被秦兵押送回秦国,在秦燕的边境,燕子柳大师不忍去国,便乞求秦国的大将,让他把这块玉在燕国雕完,秦国大将念其诚,便停留了三日,以便燕子柳大师完成这块玉,燕子柳大师就在这三日里,日以继夜,终于在第三天黄昏,完成了这块玉,燕大师随即持剑自刎,燕夫人自刎殉夫,传说,这玉上的暗纹,就是燕夫人的一点碧血,这块玉啊,辗转了四个主人,每个主人非富则贵,人都说,这块玉,会给主人带来好运,我就想,这块玉如果给了卫皇子,那卫皇子一定能顺顺当当,连小病小灾都没有。”
卫子夫屏息静气听完,赞叹道:“真的啊!这燕夫人可真痴情啊!妹妹,这说这玉这么珍贵,给据儿……。”
刘陵笑道:“皇后,这块玉,是给卫皇子贺岁的,皇后不用客气,再说,那不是传说吗?送给卫皇子,不过是取它的彩头,要说珍贵,这块玉的确也珍贵,可是算不上顶珍贵,你就放心吧!过两天,五彩丝带织好了,我再进宫,陪皇后说说话。”说着,她站起来。
“哟,这一说话,还真忘了,刚才进宫的时候,看见卫青,身后跟着几个将领,看上去威风凛凛,可吓了我一跳。”
卫子夫忙起身,“威风啥!卫青从小就像个闷葫芦似的,跟着他的几个人啊,就那个张次公灵活一些,其他啊,都和他一模一样。”
刘陵笑了,“皇后,我看啊!卫青迟早都会成大器。”
卫子夫心中喜悦,一边送刘陵,一边笑:“妹妹可真会说笑,我只望卫青能安安稳稳的陪在皇上身边,他会成什么大器。”
刘陵嫣然一笑,对卫子夫飘飘一礼,卫子夫点头微笑,刘陵转过身,快步走了出来,再快一点儿,就看赶上卫青了。
远远的,看见那个跟在卫青周围的张次公,这个人眼长如水,眼神轻浮,看来,真是上好的目标。
夜市很热闹,赵广文背着赵丽,穿行在人群中,“丽儿,大哥待会儿去买酒,你在酒楼外面等我。”
赵丽手里拿着一块糖,也不说话,赵广文快步向前走去,转过东市,两旁街道的景色完全变了,姹紫嫣红,泼金酒银,丝弦声阵阵飘过,夹杂着亲昵的笑声,赵广文目不斜视,真奔那个灯火通明的场所,赵丽在他背后,眼睛都用不过来似的。
到了外面,赵丽仰头看了看门楼上雕的字——涵香阁,赵广文把他放在地上,“丽儿,大哥一会儿出来,你在这儿等一会儿。”他塞了几块糖给赵丽,头也不回的进了涵香阁。
赵丽拿着糖,手足无措的站在人来人往的涵香阁门口,等了很久,手里的糖都化了,大哥都没有出来,赵丽呆呆的站着,也不敢移动,如果大哥出来,找不到他,一定会很着急。
“哟,这谁家的小孩子,长得可真俊。”一个嫖客发现了赵丽。
赵丽仰起头,看着那人猥琐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几步,那人伸出手,“看看,你手里是什么?”
赵丽把手背在身后,敌对的向后退了几步,撞到函香阁的柱子上,一时间,**们和嫖客们围了上来,那人更加得意了,“拿给我看看是什么?我买糖给你吃。看你长得这么俊,跟大爷回家,大爷保证你穿金戴玉、吃香喝辣……。”
四周的人哄笑起来,赵丽不明所以的看着那个人,那人的笑容显得不怀好意,甚至有些淫邪,赵丽紧紧的贴着墙,满眼的泪水,那人上前几步,正想继续取笑他,却听一个童声大声道:“住手。”
众人回头,一个比赵丽高不了多少的孩子,一脸怒气,虽然身材短小,但一怒之威,竟然威慑了这些成人,哄笑声小了,那孩子走到赵丽面前,“赵丽,别害怕,我保护你。”
人都散开了,那孩子执着赵丽手,慢慢向回走,“赵丽,我带你回家吧!”
“广文,小三儿呢?”赵常德站在门口,凶狠的盯着喝得醉醺醺的赵广文。
赵广文一愣,“小三儿,不是在家吗?”随即吓得呆住了,“我忘了。”
赵常德从身后拿出一根棍子,使劲的抽打赵广文,赵广文也不敢躲闪,跪了下来,任赵常德抽打,很快,血就冒了出来,赵广文的妻子闻讯跑了过来,“老爷,老爷,求求您饶了他,小三儿也回来了,求您。”
赵常德停了手,“饶他,他让小三儿一个人站在妓院门口,那是什么地方?妓院,在那里出入的人,都不是好人……。”
赵常德越说越怒,伸脚把他踢倒在地,再用棍子抽了他几下,才转身走了,赵广文的妻子忙上前扶起他,“你没事儿吧!” 赵广文推开她的手,“让开……。”
赵广文头也不回的走了,赵广文的妻子忍住眼泪,跟着向庭院里走去,慢慢的走,就像走进一个繁华而绮丽的梦中,这个家,处处金碧辉煌,黄金做地,白玉为墙,就连下人的衣服,都是用上等丝绸做成的,可是,就像每个梦一样,梦醒后,总面对着冰冷的现实,这个家,每个地方都显露着冷漠和无情,这家里的人,没有人有热血。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四节 去年今日此门中
“皇上,皇上……。”
武帝睁开眼睛,“嚷什么?”
元宝跪了下来,“皇上,黄河改道了,夺泗入淮,在瓠子决口,大溜向东南直奔巨野泽, 夺泗水故道转注淮水入海,共有16个郡遭受了水灾。”
“又决口了?传旨让汲黯和郑当时率兵十万去堵塞决口。下去吧。”武帝翻了个身,正要沉沉睡去。
“皇上……。”武帝恼道,“又什么事?”
元宝轻声道:“丞相田鼢求见。”
“舅舅来了,让他进来吧!”
过了一会儿,田鼢施施然走了进来,“臣参见皇上。”
武帝坐了起来,“丞相进宫,所为何事啊?是有新的人才要举荐给朕,还是又看中了那块地?”
田鼢尴尬的笑道:“皇上,微臣此次进宫,可不是为了向皇上讨要东西的,而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要向皇上禀报。”
“这可真是怪事了,舅舅也有重要的事要向朕禀报,说吧,朕倒想听听,除了要东西,要官爵,舅舅还有什么事,要对朕说。”武帝调笑般的说。
田鼢整了整容,严肃道:“皇上,微臣认为,长江和黄河发洪水,而致使堤坝决口,是上天的意思,不应该用人力强塞,如果强塞的话,未必合天意。微臣听说黄河又在瓠子决口,猜想皇上一定会让人率军去堵塞,而之前几次的决口,不是又坏了吗?微臣想,一定是违逆了上天的意思,所以,堵塞才没有效果。”
武帝目光闪烁,沉思良久,“舅舅这一回,说到朕的心坎儿里去了。元宝,别去传旨了。” 田鼢心中暗喜,“皇上,微臣还有一事,想请皇上做主。”
武帝笑了,“舅舅还是来要东西,说吧,这回想要什么?”
田鼢笑道:“皇上听说过赵常德吗?”
武帝眼中精光四射,“赵常德?不是淮南那个巨富吗?长安城中盛传赵家,黄金为墙,白玉为地,是那一家吗?”
田鼢点头道:“就是他。微臣想为赵常德的第三子求个官职。”
武帝放声笑了出来,“第三子,赵丽吧!朕见过,才八、九岁,想要什么官职?舅舅,这八岁大的孩子,能做什么官?”
说着,武帝的脸色阴沉了下来,田鼢吓得一抖,“皇上,微臣失察,不知赵丽只有八岁……。”
“行了,朕太明白你了,舅舅,你还是给朕留点儿官位吧,朕也想安排自己的人……。赵家,哼,就让他继续当富甲一方的豪强吧!”武帝说完,起身走向内庭。
田鼢站在庭前,呆了半晌,回过身,“元宝,皇上见过赵丽?”
元宝低着头,“年前,见过一次。”
元光四年,春杏花全部都开了,香气盈满了整个杏林,千株的杏花同时开放,香飘数里,春雨过后,白茫茫一片,有如云霞。
花瓣上的雨滴不时落在平阳长公主嫣红的长袍上,慢慢泅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水印,刘陵低头让过花枝,走到平阳公主近旁,“姐姐,在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连我走近,你都没有发觉。”
杏花从中,一身彩衣的刘陵显得鬼魅般的妖艳,怪不得有许多的男子拜倒在她的裙下,“妹妹,我在想,长安城中,竟有如此盛境……。”
也许因为冷吧,平阳长公主的脸显得很苍白,“姐姐,这才是赵家的人,花费了无数的银两为赵丽建的盛境,过几日,桃花盛开的时候,姐姐再过来饮酒,那才是真正的盛境。整个院子里,桃花绯红,满园云蒸霞蔚的颜色,春风吹过,花瓣片片飘落,浣溪里水流清澈,混着桃花的花瓣,可真美得紧。”
“妹妹可真会说话,说得我都迫不急待的想看桃花了。”
静静的坐下,不能让她看出心里的想法,在这个时候,如果让她发现她在想卫青,一定会传成笑话吧!
曹寿的病越来越重了,从开始,就不应该嫁给这样一个病秧子,和他到平阳郡生活的那几年,就在心里想一想,都觉得不寒而栗,幸好有卫子夫,这个美人儿,帮助她留在了长安,现在,就看卫青的了,如果卫青真能取得战功,一切就尘埃落定了。
桃花?我-帮-你-牵-马?心中竟然如此暗恨,那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能打动卫青,他也许不是故意的,可是那个孩子,那个孩子……。
她想出神了,没留意到身边的刘陵,她也出神了,这满院的杏花,开得如此灿烂,是否如同她锦绣的年华,明天,不,也许就在今天,它们就会凋谢,变成花泥……。
没想到竟会伤春,在这微雨过后,竟然如此的伤感,为什么呢?是因为太过于欢喜了吗?是因为,这里太像淮南了吗?花开千里,这锦绣的庭院,潺潺的流水,还有空气中流动的花香,正是一年中的好光景,可是转瞬,就要消逝了,只留下一院的寂寞。
谁能了解?谁都无法了解,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够了解她吧!从未想过竟然会有这样的一个人,从未想过竟然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能够了解她心中的孤寂。是的,孤寂,永恒的孤寂……。
“再过两天,桃花就要开了,你看,这庭院中的溪水中,就会飘满了桃花的花瓣……。”
卫青的声音传了过来,平阳长公主和刘陵同时转过身,看着那个伟岸的男子背着那个娇美如花的男孩儿走了进来,“赵丽,你冷吗?”
从未想过,竟然会如此的恨一个男子,平阳长公主微笑着走上前,“卫青,你怎么来了?” 那个男孩子穿着一件锦衣,墨绿的衣服,穿满了金丝,光彩灿然,甚至比这满院的杏花更加美丽。
男孩子睁着若翳的双眸,“陵姐姐……。”从他的嘴里,这简单的呼叫,也变成了仙乐,刘陵满面的笑,“丽儿,这大冷的天儿,你怎么出来了?”
在卫青怀里,赵丽显得更加的瘦小,他轻轻的咳着,这般的弱不胜衣,平阳长公主仔细的看着他,这个男孩儿太过于娇弱,几乎如女子一般娇嫩。
“卫青,你怎么来了?”
“主人……。”和往常一样,卫青仍然显得低眉顺目,极为恭敬,可是今天,看上去那么的不顺眼,只觉得这神态、这举动,和他伟岸的身形判若两人,为什么他对旁的人,总是觉着比对自己更亲切一些呢?
“卫将军,你也来观赏杏花吗?”
刘陵的笑和体态,都显露着一种莫可名状的诱惑,平阳长公主心中暗暗警惕,却不动声色,只是看着卫青怀里的那个孩子。
他仰头看着灰色的天空,眼里那般的孤独和无助,从未想过这样的生活在金银洞,富贵窟里的孩子会这般的悲伤、这般的寂寞。寂寞得连自己,都会为他伤心。
“卫青,这一天,你去哪儿了?”武帝看着沙盘里的地图,头也不回的说。
“皇上,微臣去看杏花了。”
“杏花?”武帝惊诧的回过头,“你也会去看杏花,在哪儿啊?”
“在赵家的别苑,杏花绵延数里,花开成海,真是美不胜收。”
武帝转过身,认真看了卫青两眼,“今天真是看了花,连说话都不一样了。一股花香味儿。”
卫青低下头,“微臣不敢。”
武帝坐了下来,“什么敢不敢的?你卫青什么都好,最不好的,就是这一点。什么事都诚惶诚恐、小心翼翼。朕刚刚看了田鼢的上奏,他说灌夫家住颖川,十分横行,百姓深受其苦。你知道灌夫吗?”
卫青想了很久,才说:“微臣听说过,皇上刚即位的时候,曾经任命灌夫为淮阳太守,建元元年,皇上又把灌夫调为太仆,建元二年,灌夫和长乐卫尉窦甫喝酒,喝醉后,他打了窦甫,皇上把他调派担任燕国的国相,不久之后,他因犯法,丢了官职,至今闲居在长安家中。”
武帝点了点头,“不错,当初他打了窦甫,朕怕太皇太后对他不利,就把他调到了燕国,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丢了官。朕知道他为人刚强直爽,喝了酒,就发酒疯,对皇亲国戚和有势力的人,从不假以颜色,而对于那些地位比他低的人,他却能够推荐夸奖,很得士人们的推崇。而且又爱打抱不平,和他交往的人,不是杰出的人,就是大奸巨滑。张汤,你对灌夫有什么看法?” 张汤躬身道:“微臣听说,灌夫的家人,为了在田园中修筑堤塘,灌溉自己的农田,竟然垄断了水源,在颖川一带横行霸道。颖川有民谣道;‘颖水清清,灌氏安宁;颖水浑浊,灌氏灭族。’微臣认为,灌夫此人,一名豪强而已,不足为惧。”
武帝站了起来,“元宝,派人告诉田鼢,灌家一事,纯粹是他小题大做,处理这等事务,是丞相的份内事,何必请示朕呢?还有,卫青,你以后少和赵家的人来往。张汤,告诉他,赵家是什么人?”
张汤转过身,“卫将军,廷尉署目前怀疑淮南王与匈奴人有勾结,赵家来自淮南,与淮南王有密切的关系。”
卫青低下头,“微臣明白了。”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五节 此生湖海惯漂浮
阳光照进屋里,刘陵用手挡住双眼,“真讨厌,太阳这么早就升起来了。”
田鼢也醒了,“宝贝儿,这么早就醒了。”
“什么时辰了?”刘陵闭着眼睛。
“快午时了吧!”田鼢低下头,想吻她。
“午时了?糟了,糟了,今天约了初雪看花的,这下可晚了。”刘陵惊慌的坐了起来, 伸手从衣架上抓起一把衣服。
田鼢冷冷一笑,笑中含着一丝醋意,“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赵家的人,不就是有几个钱吗?你何必如此紧张?”
婢女捧着铜盆和梳洗用具推门进来,屋内污浊的空气一拥而出,婢女轻轻皱了皱眉,忙低下头,恭敬的将用具放了下来,再躬身退了出去。
刘陵快速的穿好衣服, 细细的洗好脸,坐在铜镜前开始梳妆,“你不知道,赵家在淮南可是举足轻重的家族,连我父王都忌惮一分,我这几年,可没少用赵家的钱,上次送给你的金碗,不就是赵家的人送的吗?对了,你成亲之日,不如请赵家的人也到贺吧!”
成亲?田鼢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难受,那刘嘉的女儿,早前曾见过,长得姿容平庸,言谈无味,却要成为自己的夫人,如果不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过一千年,自己也不会用正眼来看她吧。
如果要娶妻,当娶刘陵一般美貌的女子,可是这女子交游广阔,应不是良配,再加上皇上对淮南国已心存芥蒂,看来,淮南国也是朝不保夕了,自己得另外找个靠山才是。
“你在想什么?我好了。”刘陵已梳妆完毕,站了起来,在铜镜中审视自己的容颜。
夏日灿烂的阳光中,这个女子身形婀娜,面若桃花、眉若春山、目若流水,顾盼间,媚态毕露,田鼢心中大动,伸出手想执住她。
刘陵向后退了两步,“丞相大人,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也该进内廷去了吧!”
田鼢收回手,“进内廷?如今,我可大不如前了,皇上因灌夫斥责了我数次。不过你走了嘛,我也去应付应付吧!”
看来有钱,也不过如此吧!刘陵穿行在栀子花树丛中,寻找着初雪。有钱的人,锦衣玉食、穷奢极欲、一掷千金,也不过是为了讨一个小孩子的欢心。这按时节更换庭中的树木,不过也是其中一招吧!
满目的绿色中,纯白的栀子花连成一片,仿佛一条洁白的玉带,满院中幽香扑鼻,走进院中,却是一棵百年的榕树,榕树下,和往常一样,铺着织锦的毯子,那个小孩子躺在毯子上,闭着眼睛,正在沉睡。
“丽儿,丽儿……。”刘陵温柔的唤了几声。
醒了,这个孩子慢慢的睁开眼睛,似乎过了很久,他才认出了她,“陵姐姐……。”那稚嫩而甜美的声音,仿若天籁,为什么世上会有这样动人的男孩儿呢?
刘陵微笑着坐到他身边,轻轻捋着他漆黑的长发,“你怎么又睡到地上了?”
太阳已升到当空,田府门前仍然车水马龙,不断的有人乘着不同的车辇前来向田鼢送礼,贺他的新婚之喜。
赵广武将赵丽从车上抱下,“大哥,我们真的可以来向丞相贺喜吗?”
赵广文四处寻找着刘陵,也不回答赵广武的话,大步的走进了田府。
田府内,人声鼎沸、接踵磨肩,赵广武抱着赵丽艰难的穿过人群,走进了大厅,“大哥去哪里了?”
“这是谁家的孩子?”
赵广武回过头,竟是丞相田鼢,忙施礼道:“赵广武携小弟赵丽,贺丞相新婚之喜,特备薄礼,望丞相笑纳。”
看着那份“薄礼”,众人皆震惊不已,这哪里是什么薄礼,一百二十颗东珠,个个鸽蛋般大小,圆润生辉,每一颗都可说价值千金。
可是,这样的一份贺礼,都没能吸引田鼢的注意力,他认真看着赵丽,“你是赵丽?”
看着那个雪堆般的小人儿,在座的人心生特异,这个孩子长得这般美,又天生富贵,可偏偏总让人觉得他是那般的悲伤,悲伤得不自禁的让自己想为他一起流泪。
“你看这是什么?”田鼢献宝般的拿出一串玉制的小鱼,递给赵丽。
“是什么?”赵丽颇感奇怪的看着那串透明的鱼,“这么漂亮?”
“这叫秋雪玉鱼,可是天下奇珍,如果你喜欢,我给你了。”田鼢讨好般的说。
赵丽轻轻的皱眉,“是吗?你送给我,你不要了吗?”
田鼢正要说话,籍福轻声道:“丞相,您该起身为在座的客人贺寿了。”
见到田鼢起身贺酒,众人忙离座,有的人甚至伏在地上,连称不敢当。
众人喝了一会儿酒,魏其侯窦婴起身,开始向大家敬酒祝寿,可是只有少数人起身回礼,大多数人或低着头,或佯装不知,继续交谈,或微微欠身。
窦婴也不介意,仍然满饮了杯中的酒,平静的坐了下来,灌夫低声恼道:“你看这满座的狗奴才,皆是势利之徒,当初百般奉迎,今日冷若冰霜。”
见他愤愤不平,窦婴微微一笑,“仲孺何须动怒,这世态炎凉,古来如此,你我即来之,何不安座,饮酒谈天,不理他人,皆不乐哉。” 灌夫不再说话,只是闷闷不乐的喝了几杯酒,然后起身道:“我去敬酒。”
敬完左侧的人,灌夫拿了一杯酒,走到田鼢面前,“丞相。”
正在和赵丽说话的田鼢回过头,满面的不悦,稍稍欠了一下上身,“今天是我新婚,我不能饮完此杯。”
灌夫面上的怒气一闪而过,苦笑道:“丞相是贵人,区区一杯酒,又怎会饮醉。”
田鼢极为不悦,两人正在争执间,一只细小的手接过了灌夫手中的酒碗,“这碗酒,我代丞相喝了吧。”
灌夫和田鼢同时转过头,赵丽拿着那碗酒,已送到唇边,只是对灌夫微微一笑,然后仰头饮尽,“如此好酒,赵丽谢过灌将军。”
灌夫恼道:“谁要你这小孩子多事。”随后拂袖离去。
赵广武忙起身对田鼢道:“丞相,小弟年纪小,不懂事,现在天气渐晚,恐奶奶惦记,我送小弟回去了。”
田鼢十分不舍,又不好强留,只好点头应允。
赵家兄弟离座时,灌夫已敬酒敬至临汝侯,可是临汝侯只顾和程不识附耳悄语,即不离座,也不回礼,灌夫大怒,“平日里,你诋毁程不识不值一钱,今天老夫给你敬酒,你却如妇女一般与程不识耳语!真不识抬举。”
临汝侯神色尴尬,忙起身正要回礼,田鼢已走了过来,“仲孺,程将军和李将军都是东西两官的卫尉,你现在当众侮辱程将军,听闻你平素最敬李将军,仲孺为何不给李将军留有余地?” 灌夫冷笑道:“今天就是杀头穿胸,老夫都不在乎,又在乎什么李将军、程将军!”
见势不好,众宾客纷纷离座,佯装方便,离开了大厅,一时间,大厅里只余下窦婴、灌夫和田鼢,窦婴见田鼢极怒,忙拉着灌夫也离开了大厅。
原先热闹的场面一下变得冷冷清清,田鼢面上神色不停改变,过了很久,他用力一拍案几,“今天弄成这样,完全是我放纵灌夫的过错。来人,把灌夫给我抓起来。”
不一会儿,灌夫被缚至田鼢面前,田鼢看也不看他,挥手让手下将灌夫捆到客房中,转过头对籍福道:“派人去叫长史,今天我宴请宗室宾客,是有太后诏令的。现下我要弹劾灌夫,侮辱诏令,犯了‘不敬’之罪。”
籍福阻止了下人拉走灌夫,“丞相,灌夫不过是一个粗鲁的武夫,丞相何必与他一般见识,他心中本想向丞相致谦,可是碍于面子,又不能说什么,现下灌夫向丞相行礼,以示歉意。”
说着,籍福用手强压住灌夫的脖子,想让他向田鼢行礼,灌夫挣脱了他的手,大声怒骂,“你这个小人,原是魏其侯的食客,现见魏其侯势微,便投靠了田鼢,真真猪狗不如。老夫此生光明磊落,心如湖海,宁死,不愿受你们这些小人的折辱。”
田鼢冷笑着,拍手道:“好啊!好啊!真是一条汉子,来人,给我押下去。”
夜已渐渐深了,窦婴无法入睡,一直站在长廊里,窦夫人拿着一件衣服走了出来,“这么睡了,你还在这里,在想仲孺吗?”
窦婴叹了口气,窦夫人道:“仲孺得罪了田丞相,你我都知田丞相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太后向来极信田丞相,要营救仲孺,谈何容易。”
窦婴摇了摇头,“我的爵位是通过战功得来的,现在即使失去了,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再说,仲孺因我而得罪了田鼢,我怎能眼看着他被处死,而我独善其身呢?”
窦夫人握住窦婴的手,哭道:“你难道就为了一个外人,而要抛弃所有的家人吗?”
窦夫人的泪水滴落在窦婴的手上,窦婴心下难过,“伸手轻轻拍了拍窦夫人的手,“好了,好了,天色已晚了,你回去睡吧。”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六节 风萧萧兮易水寒
太监们点燃了一盏盏宫灯,建章宫渐渐灯火通明,武帝皱眉看着手中的两份上书,一份是田鼢弹劾灌夫,另一份却是魏其侯窦婴为灌夫求情的,发生在田府中的事件,他已从各种渠道得知了详情,从内里来说,他并不想惩罚灌夫,可是面子上,却不能放过他,此事应如何处理才好呢?
武帝恼得不知如何是好,脑中又回想起今天廷议的情景,田鼢居高临下的站着,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在皇上的英明领导下,天下太平无事,所以,我才成为了皇上的近臣。大家都知道我这个人没有特别的爱好,只是喜好音乐、狗马和田宅。
我的爱好,很正常,那些歌伎艺人会对朝廷有什么影响呢?没有,根本不会有。
可是,魏其侯和灌夫却不同,他们招集下天下的豪杰壮士,不分白天和黑夜的商量计划,腹诽心谤,对朝政诸多不满,不是抬头观望天象,就是低头在地上描画,窥测于东、西两宫之间,希望天下发生变故,以便他们立功成事。
皇上,您英明,帮微臣分析、分析,魏其侯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呢?”
武帝握紧了手,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这真的难猜吗?他可不相信田鼢会心怀叵测,田鼢再不济,也是自己的舅舅,不可能想叛变。
御史大夫韩安国这个老奸巨滑的家伙,一直骑墙,两边讨好,“魏其侯说灌夫的父亲为国而死,灌夫手持戈戟冲到吴军中,身受十几处创伤,声名远播,这可是天下的勇士,如果不是有特别大的罪恶,只是因为酒后的口舌,是不值得援引其他的罪状来判处死刑的。微臣认为,丞相说灌夫同大奸巨猾之人结交,期压平民百姓,积累家产数万万,横行乡里,凌辱侵犯皇族,这是所谓‘树枝比树干大,小腿比大腿粗’,其后果不是折断,就是分裂,丞相的话也不错,皇上如此英明,此小事,由皇上自行裁决即可。”
这个老家伙,还有那个郑当时,平日里多次说起魏其侯和武安侯的长处和短处,到了当廷辩论时,畏首畏尾,就像驾在车辕下的马驹……。
想起这些人,武帝觉得义愤填膺,再加上王太后的逼迫,他只觉得左右为难,到底要如何处理此事呢?
正想到烦处,元宝俯耳道:“皇上,刚才李延年派人说,乐府新创了一首曲子,想请皇上……。”
武帝点了点头,“叫他们来吧!”
舞台搭建在水中,隔道远了,人影绰绰,武帝坐在临水的亭边,闭着眼睛,静静的倾听从亭中传来的乐曲——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声音,真好听,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的歌声,除了那个孩子,武帝有些惊诧,心中竟然会对那个孩子念念不忘,眼前似乎还晃动着他精美的面容。
武帝睁开眼睛,凝神细看,夜色中、灯光下,一个女子正轻歌曼舞,这女子身材苗条,身形摆动间,如弱柳扶风,再看她的面容,面若银盆、长眉凤目、樱桃小口、年轻美貌,果然是难得一见的佳人。
没想到今年的冬天来得这样的早,卫子夫有些惆怅的放下帘子,慢慢走到刘据身边,看他写字,也许是因为冷吧,刘据的手,一直在颤抖。卫子夫对他微微一笑,“据儿,冷吧!二岁的刘据睁着圆圆的眼睛,点了点头。
卫子夫在心里叹了口气,“去玩吧!”
刘据走了,宫里似乎一下就安静了下来,空旷得令卫子夫觉得心慌,她慢慢走到东暖阁,呆呆的看着那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儿,他正在玩弄沙盘里的沙,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去病,你在做什么?”卫子夫走了进去。
男孩子没有抬头,只是摆弄着手中的沙,“做马邑图。”
“马邑图,是什么?”
“马邑之战时的布阵图。”
卫子夫坐在他身边,伸手捋了捋他的黑发,这孩子从小就这么冷,沉默寡言的,可是招人喜爱。“去病,菊花开得这么美,你怎么不出去玩?” 沉默,刚才说了那么多的话,也许他厌恶了吧!卫子夫轻笑着,也不说话,默默的看他把那些沙捏成一个一个的土堆,堆放起来。
“娘,你在做什么?”
卫子夫回过头,原是女儿静月,笑道:“月儿,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娘。娘,霍去病在做什么?”静月蹦蹦跳跳的,活泼至极,在所有的女儿中,这个孩子最像武帝,也最得他的喜爱。也因如此,霍去病似乎并不喜欢她。所以两人极少来往,今天在去病的寝宫竟然看见她,真是少见。
“月儿,你来找去病吗?”卫子夫浅笑着,想握着她的手。“你手里拿着什么?”
静月展开了手,竟是一块白色的小圆饼,“是水晶饼,你拿给去病吃吗?”
静月点了点头,“霍去病,吃吧!”
她把手伸到霍去病面前,手掌上托着水晶饼,“吃吧,可好吃了。”
她的手微微一抖,饼上的酥皮掉在沙盘上,霍去病皱着眉头,“你,出去!”
卫子夫心里一惊,知道不好,还未开口,就见静月猛的把饼掷到地上,怒道:“你干什么?不过是一个沙盘,这块饼,我可拿了好长时间了……。”
霍去病恼道:“你要恼,出去恼。”
静月大怒,冲上前掀翻了沙盘,沙子落得满地都是,霍去病满头满脸的黄沙,他一言不发的站了起来,看了静月一眼,转头走了。
静月跺着脚,又哭又叫,扑到卫子夫怀里,“娘,你看,你看……。你怎么也不说话啊?” 卫子夫抱着她,轻声道:“娘能说什么?是你掀翻了去病的沙盘,你看他落了那一身的沙,他可没有动气,倒是你,弄了云病一身的沙,还不依不饶的,你倒说,娘要说什么。”
静月哭道:“人家对他那么好,那块饼,是父皇特意给月儿的,月儿留下给他,他却不要。还让月儿走,这不是欺侮月儿吗?”
卫子夫笑道:“这就是欺侮月儿啊?去病可不是这样的男孩子,娘觉得,去病可是一个心底像泉水一样透明的孩子,月儿不喜欢他,娘可喜欢他。”
静月的哭声小了,“娘,月儿没说不喜欢他。”
她从卫子夫怀里抬起头,卫子夫细心的帮她整理好头发,“月儿,如果你喜欢他,待你们长大,娘求父皇把你许配给去病,这样,娘也了一桩心事。”
“娘,你在说什么?”静月害羞的红了脸,卫子夫也觉得好笑,“你看看,娘这在说什么?饿了吧,一块儿去吃饭。”
案几上摆满了奇珍的小玩艺儿,玉石雕的花鸟、金银打造的首饰、还有一个大大的锦盒,锦盒里放着一颗光彩熠熠的夜明珠。
坐在案几下的田鼢,见赵丽拿起那颗明珠,笑道:“这可是个宝贝,熄了灯,这颗明珠闪闪发光,屋里就像白日一般光明。你用手捂住它,它也会发光。”
正在说话,田鼢的下人跑了过来,“丞相,丞相……。”
“什么事?跑到了这儿来了?”田鼢极不高兴,那人也顾不得田鼢的不悦,“丞相,有要事……。”
说着,他俯身在田鼢耳边耳语起来,“丞相,魏其侯又开始进食了。”
下人退下去后,田鼢低头沉思,自灌夫一家被处斩后,窦婴愤慨万分,听说在都司空的牢房里患了中风病,更怒而绝食,预备自杀,不知是谁多嘴,在他耳边嗡嗡,说皇上不想杀他,没有到这老家伙还在想东山再起。
正想得出神,刘陵伸手轻轻一推,“丞相,想什么呢?”
“没什么,没什么?你们继续玩,赵丽,这些东西,都给你了。我有要事,要先行一步。”说着,田鼢快步走了出去。
从楼下看下去,田鼢走得极急,数次几乎跌倒在地,刘陵皱着眉,“怎么回事?走得这么急?”
正在看桌上珍宝的赵丽微微一笑,“又赶去害人而已,没什么奇怪的。”
他手中正拿着那颗夜明珠,明珠发出的光辉透过他手指的间隙,映得他的手指像透明的珊瑚梗一般。
“我可就奇怪了,这田丞相向来爱财如命,今天怎么会突然送你这许多东西?”刘陵坐在赵丽身后,伸手轻轻揽着他的腰。
此时,风吹过屋檐,屋檐下悬挂的风铃轻轻作响,赵丽抬起头,看了看屋檐的玉石风铃,“没什么,我猜,他不过是想要父亲在淮南的那些土地而已。”
刘陵轻轻吻了吻他的头发,柔声慢语道:“丽儿,你猜,他要害什么人呢?”
她靠得这样近,香气袭人,一双手就像琢磨过的玉石般滑腻,赵丽的脸红了,“魏其侯窦婴。”
这样一个阴云密布的天气里,街上竟有如此多的人,可能是特地出门来看自己被斩首吧!窦婴站在囚车里,感慨的看着身周前来看热闹的百姓,何其愚昧啊!
是自己的错吧!不该把家人也牵连进来,如果当初不提那份诏命,现在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开始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尚书保管的诏书中,没有那份遗诏,待听到自己行刑的日期后,一切都明白了,田鼢,一切都是田鼢,能拿到那份诏书的,只有王太后。看来,是天要灭窦家。 罢了,罢了,即要死,就一家人一起死吧,在黄泉路上,作个伴儿,说不定,下世还能成为一家人。
“斩了,斩了,这么多人,一起斩,可真少见,听说还是皇亲,什么魏其侯……。”
二百多具尸体,一起倒在了渭城的大街上,颈中冒出的血,汇聚成血色的湖泊,染红了街道两旁的积雪。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七节 那堪佳节又花朝
急风吹过,花落了一地,赵丽坐在树下,呆呆的看着纯净的天空,春天开始前,一直都在下雪,没想到春风吹过,催急了花,开得一片锦绣而灿烂,就连风,也渐渐变成温暖了,温暖得让他想流泪。
娘就是在样的日子里死去的,在桃花下,那天桃花开得那么艳丽,可是娘竟然狠心离开了,离开她恨的一切,唯独没有离开他,因为,娘这一生,只爱她,只能爱她。
流泪了,果然又流泪了,明净的天空下,眼泪落下来,就像青色的水滴,冰冷的、伤心的眼泪,流了很久,流得眼睛几乎都要瞎掉了。
如果娘还活着,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呢?到处流浪,唱曲儿,一定很开心,比现在开心、比现在幸福,娘唱的小曲儿,现在还回响在耳边。
累了,真的累了,今天,十三岁了,好像是个大人了,可以独自骑马,喝酒,可是,为什么总觉得活得那么累呢?
“赵丽……。”
不用起身,就知道是李敢,这么早就跑来,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吧!
“赵丽,你知道吗?皇上下旨,任卫青为车骑将军,从上谷出兵了,我们终于向匈奴宣战了。赵丽,只要战争不结束,我们一定能够上战场,建功封侯……。”
李敢兴奋神色,神采飞扬,就和当初,他在涵香阁前向他伸出手,说我带你回家一模一样,在印象中,他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
“你快起来,我们到外面逛逛,大佛寺的桃花也开了,所有的人都去了,听说连卫皇后都去了,快起来啊!”
四周的人流如潮,武帝坐在观花亭中,认真的看着手中刚接到前方战报,各路人马都已经出了边塞,下一步的战况,又得等几天才到。
放下战报,满目灿烂的桃花,开得有若云霞,听说赵家别苑的桃花也是长安的盛景之一,绵延数里,花开似锦,亭台楼阁,美不胜举,到底赵家有多少钱呢?淮南王已是诸侯国中最富裕的国家之一,而赵家又是淮南国的首富,到底有多少钱,才能成为淮南国的首富呢?
敌国的富裕?武帝冷眼观望着亭外喜气洋洋的人群,这些人,有多少人能够理解敌国的富裕对于一个帝王,有多大的威胁和吸引呢?也许很少,也许根本就没有,就连身边的近臣,都不会有人了解。
这各地的豪强,真真是心底的恨,武帝转过头,卫子夫正对静月温言软语,也许又是去病惹恼了静月吧!
想到霍去病,武帝不由面露微笑,他相顾四望,果然看到了他,他正坐在一株桃树上,呆呆的看着天空,不知在想什么,清澈的眼眸中,只见淡青的天空和朵朵的白云,光影在他浅色的宫衣上交替变幻,倒影出桃花艳丽的花瓣。春风吹过,落了一襟绯红的花瓣,看上去,竟然令这个眉目间英气勃发的男孩儿,显出浅浅的一丝脂粉气。
“去病,你在看什么?”武帝大声的唤道。
那个男孩儿转过头,淡淡的笑,“天空。”
在如水的晴空下,他的笑容如同几如静止的流水。武帝微笑了,“天什么空?下来,一同看看花,你又惹恼了静月了?”
“皇上,皇上……。”
武帝恼怒的转过头,却是元宝极快的跑了过来,“嚷什么嚷?朕不在这儿吗?”
“皇上,着火了,快走,快走。”元宝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怎么回事?”武帝大感恼火,“这不好好儿的吗?”
元宝道:“奴才看到了,几个小孩子在桃林边吵架,一个小子,可凶得紧,嚷着要放火。” 武帝奇道:“吵架?朕去看看。”
果然是一群衣着华丽的男孩子,武帝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赵丽,他手中提着马鞭,甚是不耐的样子,腰间挂着一串玉鱼,一块玉佩,武帝道:“元宝,那不是秋雪玉鱼吗?听说是衡山王送给田鼢的至宝,怎么会在这个孩子手中?”
低眉顺眼的元宝低声道:“奴才不知。”
真真的无聊,这群的人,这样的兴高采烈,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的高兴呢?赵丽百无聊赖般的看着周围的人群,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他,心里有这么多的愁苦呢?
跳下马,坐在软氆上,桃花纷纷扬扬的落了一怀,娘如果活着,她会做什么呢?一定买来糖果和蜜饯,娘知道他爱吃,常常吃得一嘴的蜜,从嘴里,一直甜到心里。
娘为什么要死呢?这个问题,到现在都没有想通,倒在软氆上,眼中满是天空中白云变幻的影子,就像很多很多年前,娘死的那一天,她讨来米汤为他洗头,然后抱着他坐在庭院中时的情景。
“丽儿,看见天空中的鸟儿了吗?无论鸟儿飞得多高,它的影子,都会落在地上,你啊,是娘心里的影子……。”
不知不觉,眼泪流了下来,风吹过,脸上凉凉的一片,多像小的时候,没钱买伞,娘抱着在街上狂奔的时候,雨丝飘落在脸上的情景。
“唉,看看这小子,长得就像小娘儿……。”
睁开眼睛,是几个衣着华丽,粗俗不堪的子弟。
“唉,他在看我们,你看,你看……。”
“干什么?滚开。”
李敢走了过来,他长得真高,没想到,不知不觉间,李敢竟然长得这么高了, 赵丽重又闭上眼睛,眼前又浮现出那年在妓院门口,他伸出手对自己说,“我送你回家。”
回家?家在哪里呢?那个有着千百间屋子的房子吗?那不是家,自己没有家,从来都没有,从小的时候开始,就没有家,因为娘说过,家,是有温暖的地方,记忆中,只有娘的怀抱,是温暖的。
“唉,小子,这小子是你什么人啊?你不会是……。”
呷昵传了过来,赵丽一跃而起,不由分说的拿起马鞭,对着那张满是暧昧笑容的脸抽了过来。
血流了出来,一滴一滴的落在衣襟上,那人一呆,怒吼一声冲了上来,赵丽向后一退,赵家的下人一拥而上,几成群殴。
鲜血飞溅,有几滴落在了衣襟上,赵丽厌恶的侧过身子,他讨厌争斗,小的时候,那些男人也是这样为娘大打出手的,那时候,娘是那样的风情万种、那样的惹人怜爱、那样的倾国倾城、那样的沉鱼落雁,就像刘陵一般。
和往常一样,战斗很快就结束了。和往常一样,四周挤满了爱看热闹的长安人,议论纷纷,比过节更兴奋。
真令人讨厌,这周围的人,都那么的讨厌。
惨胜后的赵家人,鼻青眼肿的跟在赵丽身后,赵丽接过李敢递过的马缰,轻轻拍了拍马颈,声如蚊吟,“小白龙,只有你了,这世上只有你陪我了。”
小白龙长嘶一声,赵丽翻身上马,拉过缰线,转过身,却听身边一个中年男子调笑般的对身边一个女子说,“看见那个年轻人了吗?长得很像我年轻时的一个相好,想当年,她是长安城最美的头牌,我花费万金才见了她一眼,和她共渡了一宵……。”
赵丽猛的转过头,手中的马鞭高高举起,落下后,那男子的脸上立即绽开,鲜血飞溅至四处,而赵丽,马鞭不断的落下,每一鞭,都充满着仇恨、怨恨、恼怒和悲伤。
远远的看过去,那个身着长袍的孩子,手腕翻飞,每一鞭下去,必见血,赵家的人,围在他的马周,不让那个男子的家人拯救他。
“这怎么话儿说的,好好儿的,把人家打成这个样子。”武帝冷笑着。
话音才落,那个男子已倒在地上,浑身是血,赵丽骑着马,绕着他转了几圈,然后回过身,疯子般的大叫,“放火,放火,把这片林子全烧了。”
人群四散逃开,转瞬间,林中的人走了大半,赵家的人吆喝着,四处点下火种,一时间,大火冲天而起,桃林渐渐被大火吞噬。那个孩子,竟然仰天大笑,那刺耳的笑声,久久的回响在烈烈燃烧的桃林上空。
“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看桃花,我要看桃花。”静月跺着脚,看着满地的焦木,放声大哭着。
卫子夫温言抚慰,十分无奈的看着武帝,武帝皱着眉,显然对静月也没有办法。
霍去病突然冷言道:“这不还有桃花吗?”
果然,枝头还有几朵艳艳的桃花,霍去病伸手摘了下来,递给静月,“给,挺美的。”
夜深了,卫子夫轻轻哼着歌儿,手中轻拂着纱巾,为刘据驱赶着蚊虫,今天春天暖得早,这听风轩又近水,是以蚊蚋特别多。
窗外起风了,池水激起一层又一层涟漪,武帝静静的倾听着卫子夫哼唱的歌谣,很久了,很久没有听到过她的歌声了,今天细细一听,竟别有一番风味,扫兴的是,她唱的,不是小曲儿,不是歌谣,而是一首童谣,那么清越的声音,唱的,竟是这样的歌谣,真的很扫兴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八节 但使龙城飞将在
桃花,又是桃花,满目都是桃花,这一年到头,做的梦中,为什么都有桃花?武帝醒了过来,竟然还坐在案几边,也许只是小睡了片刻吧!
武帝揉了揉眼睛,伸手舒展着身体,什么时辰了?卫青怎么还没有消息传回来,这一次,那个战略,可是想了很久,才想好的。
武帝起身,站在窗前,看着窗外如洗的夜空,不觉有些惆怅,一个月前,匈奴大举南下,先攻破辽西,杀西了辽西太守,更打败了渔阳守将韩安国……。
韩安国?想起这个人,武帝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三个月前匈奴大举入侵边境,杀了辽西太守,直到侵入雁门,杀死和掳去几千人,自己才派卫青出兵追击,从雁门郡出塞。
就在此时,驻守在渔阳的韩安国抓到了匈奴俘虏,俘虏供说匈奴已经远去。这个老糊涂虫立即上书说现在是农耕时节,请求暂时停止屯军。自己当时也犯了糊涂,竟然答应了他。
没想到停止屯军一个多月后,匈奴再大举入侵上谷、渔阳。这时老糊涂虫的军营中仅有七百多人,出营与匈奴交战,自然是败算多过胜算,退回军营中不说,还被匈奴人围困在城中,要不是燕王的救兵赶到,渔阳肯定完蛋了。就那一次,匈奴就俘虏掠夺了一千多人和不计其数牲畜财物。
不过,匈奴的俘虏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大单于要出兵攻打云中。这次派车骑将军卫青率三万骑兵走出雁门,李息率兵逼出代郡,攻打匈奴,就是为了一战而胜,不知卫青,是否完全领略到他的意思?
“将军,前面就是右贤王的领地了。”
卫青点了点头,“李息,后队改为前队,原地回转。”
传令兵大为疑惑,但仍然快速转过身,挥马向前奔去。
黑暗中,卫青的眼睛闪闪发光,这一次的奔袭,目的已经达到了。给予匈奴人威慑力,汉朝的威慑力。
马队悄无声息的转过了头,,在这支马队之前,卫青踌躇满志,他的耳边,又回响起当年在甘泉宫的长廊里遇到的那个身披镣锁的犯人所说的话,“你现在虽然穷困,但是,将来定为贵人,官至封侯。”当时,自己身为骑奴,不敢有什么奢望,只是觉得,自己是一个奴隶,只要不被笞骂,就已是万幸了,何曾想过要建功封侯呢?
可是,这一句当时看来的戏言,在武帝下达诏令,命他和公孙敖、公孙贺和李广分别从上谷、代郡、云中、雁门四路进击匈奴后,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已大增了。
“将军,前方已到龙城。”
龙城!匈奴人的祖宗圣地!卫青在暗中微微一笑,“勒住马,尽量不发出任何的声音,小心接近。”
“诺!”
命令下达后,连马铃的声音都消失了,黑夜中,这支马队像一队迅急无比的幽灵靠近了灯火通明的龙城,令他们吃惊的是,竟然没有看见守夜的匈奴士兵。
主帐外,围满了匈奴士兵,满脸的期待,不知在看什么,只是风中隐隐传来巫乐的乐曲和女子的哭声。
跟随在卫青身边的苏建轻声道:“匈奴人,又在做祭祀了。”
卫青轻声道:“传令下去,一鼓作气,冲进龙城,不许伤害妇孺、老弱,交战时,凡能生擒的,一率不许斩杀。”
“诺!”
营地里的匈奴人,完全没想到汉军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一时间,营地里乱成一团,卫青的士兵在匈奴人中穿插往返,可是汉军也没想到,匈奴人竟然如此顽强,在最初的慌乱后,他们还是遭到了顽强的抵抗,无论是老的、少的,偌大的龙城,处处可见持刀兵的匈奴人。
杀声震天中,卫青声先士卒,处处争先,在他的带动下,士兵们奋勇争先,战斗在两个时辰内就结束了。
激战过后,彻夜不安的龙城终于安静下来,被俘的匈奴人低垂着头,卫青慢慢的走在浸泡着血液的土地上,心中一阵感叹,没想到胜利竟然来得如此容易,只不过,匈奴人的抵抗却超出了自己的想像。
“爹,爹……。”
稚嫩的童音微弱的响起,卫青转眼看去,一个七、八岁的匈奴男孩儿抱着一具尸体的手臂,轻声的痛哭着。
听见脚步声,男孩儿惊恐的回过了头,哭声一下子停顿了,卫青看着他痉挛的面孔,心中浮起一丝儿怜悯,这么小的孩子,竟然跟着军队。
“你怎么在军队里?”卫青温和的说。
匈奴男孩儿抹了抹脸上的眼泪,倔强的一言不发,张次公上前一步,“将军问你话……。” 卫青举起手,“算了,好好的善待俘虏,拉着俘获,尽快回去。”
“诺!”
整理完战场,卫青带领士兵,开始迅速向回撤退,一路上,所有的人都非常兴奋,只有卫青觉得一丝难言的惆怅,那个孩子如此的小,便惨遭兵祸,不知我大汉天朝,有多少人曾遭受匈奴人的荼毒。
感叹中,卫青仰起头,看着天空中的秋雁,它们又在往南方飞了,不知道,南方有没有它们的家。
“将军,将军,其他三路的战报。”
卫青收回心思,“说。”
“公孙敖、李息两队人兵,已被匈奴人击败,目前已退回关内,李广将军全军覆没,被匈奴人生擒,李广将军后得以脱身,目前也回到了关内。”
“好,好!”建章宫里,武帝的笑声空荡荡的回响着,韩嫣微微笑着,他心里非常清楚这次胜利对于武帝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次卫大将军取得如此战功,皇上预备如何赏赐他?”韩嫣斜眼看着武帝。
沉吟片刻,武帝笑道:“四路人马同时出战,仅卫青立功,朕非得好好的赏赐他不可,这样吧,给他封个侯,关内侯。”
“关内侯!”韩嫣重复道,他坐到武帝身边,“关内侯。”
武帝点了点头,伸手握住韩嫣的手,正要说话,却听静月的声音在宫外响起,“我要见父皇,让开,我要见父皇。”
话音才落,静月绯红的身影已飘了进来,“父皇……。”看到韩嫣,她停住了脚步,此时,韩嫣似乎正为武帝捏肩,虽然他强作镇定,但总有一种掩饰不了尴尬。
“父皇……。”静月的声音很小。
“月儿,来这儿。”武帝冲她招了招手,“又和去病吵架了吧!”
静月走到武帝身边,行了礼,“父皇,我想求您让我参加舅舅回来后的夜宴。”
武帝笑了,“就为此事?”
静月微笑着,“还有,月儿听说李广将军将匈奴人生擒后,得以回返,月儿想听李将军讲讲他是怎么跑回来的。”
笑容迅速从武帝的脸上消失了,这无论对于他,还是有飞将军之誉的李广都是一个奇耻大辱,韩嫣察言观色,忙笑道:“静月公主,这天色也晚了,下臣送你回去吧。”
“我和父皇说话,要你插什么嘴?”静月忿忿的说。
韩嫣低下头,武帝有些着恼,“行了,下去吧,你要去,就去吧!”
看着他恼怒的神情,静月感到一阵委屈,行了礼,快步退了出去。
待她的背影消失,武帝冷若冰霜的问:“李广是怎么逃回来的?”
“哦,下臣听说了,匈奴人捉到他后,把他缚在网中,准备回营地,一路上,李广都诈伤不能动弹,待走到路中,李广趁匈奴人不备,抢了一匹马逃了回来,现在正在家中闭门思过。”韩嫣小心翼翼的回道。
“闭门思过?有那么容易吗?传旨,判李广、公孙敖死刑,赎罪银二千金。”武帝站了起来,满面的怒火,刚才因卫青的胜利而带来的那些喜悦,瞬间烟消云散。
满园子的桂花,开得正是繁茂,这一季的桂花迟开了,平阳公主漫步在细石的小径上,心情极为愉悦,曹寿缠绵病榻十数年后,终于寿终正寝了,这样一来,她就能嫁给自己想嫁的人了。 幽香一阵一阵飘过来,平阳公主长长的裙裾上落满了桂花细碎的落花,一身的清香,“公主,公主……。”
回过头,是自己的侍女幽儿,“公主,奴婢打听到了,车骑将军明天就进城了,今天驻扎在城外。”
明天?平阳公主心念电转,明天才进城,今天大军驻扎在城外,应是一个好机会吧!“幽儿,备车,我要出城。”
“将军,平阳长公主到。”
平阳长公主?她怎么来了,正在看地图的卫青吃了一惊,仰头看了看帐顶,繁星满空,时辰不早了,她怎么了。
迎了出去,果然是平阳长公主,帐边的士兵敬畏的看着那个高高坐在车里的女人,她身着盛装,看得出是刻意装扮过的,一张雪脸,细致的均了铅粉,抹了浅红的胭脂,一张方口,涂了上好的红脂,樱红的一点,夜色中,看不出眼角细细的纹路。
夜风吹拂,马车的帐幄轻轻飘动,含笑般的迎着大步走出主帐的年轻将军,只见他浓眉剑目,英气勃发,神情却是那般温文,完全不像那个铁血战场,笑傲龙城的车骑将军。 卷一:淮南风云 第二章 第一节 转战功多独不侯
秋日里难得的好天气,碧空如洗,空气中隐隐有难得的花香,韩安国坐在府门口的椅 上,仰头看着天空那只正呷呷飞过的孤雁,在广阔的天空中,它的身影显得那么的孤单,韩安国悲从心来,依稀觉得这只孤雁正是自己的写照。
多少年了,自出任大司农开始,出征南越,转战边塞,自己都不记得有多少年了,命运似乎始终在和自己开玩笑,好的运气一直躲着自己走,就拿这次战役来说,有谁会想到匈奴人竟在农耕的时候来袭,以区区七百人,对付匈奴的大军已是不易,能够坚持到燕王的大军来援,更是奇迹,可是皇上不会这么想的。
唉,也许是时不待我吧!田鼢暴亡后,丞相的职位空缺,原得皇上恩宠,可以代理丞相一职,自己也充满干劲,以为就此能够顺利登上自己觊觎已久的丞相宝座,更加小心的侍候着皇上,没想到导引车架,竟然跌下了车,跌跛脚,平日里上马、下马,多少的大沟小壑如履平地,天知道那天怎么会阴沟里翻了船,竟然会落下车。
从宫里传来的消息,皇上原是考虑过自己的,可惜了,脚跛了,偏偏医生又不识趣,对元宝说自己的脚跛得厉害,数月都不能痊愈,皇上只能让自己休息,任命了平棘侯薛泽担任丞相,到手的鸭子都飞了。
更倒霉的是,竟然会被派往渔阳驻守边塞,命运啊!命运!难道这一生,就注定这样郁郁寡欢吗?
“将军,皇上的特使到了。”
现在才到!韩安国站了起来,不知皇上如何着恼!
“大人,看来皇上还是眷顾大人的,不然,以此次大人的失利,皇上也只是斥责,调往右北平驻守。”来使微笑着对韩安国道。
韩安国苦笑了一声,“来使,请内厅用茶。”他心里当然明白,以自己在匈奴人中的声望,虽不及李广,但仍然有一定的威慑力,皇上是不会如此轻易的放弃自己这一枚棋子。至于说李广,他的命运又不及自己了,连年的征战,李广寸功未立,徒有一个飞将军的虚名,此次大战失利,皇上一翻脸,还是判了死刑,以李广的家境,不知他要如何凑足这二千金的赎罪金。唉,同是沧落人啊!
才进屋,一个灯迎面而来,李敢忙退后一步,灯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爹爹,你怎么了?”
李广头也不抬,只是喝着闷酒,赵丽看着满地的碎片,“李将军,皇上要您交的赎罪金可凑足了吗?”
李广恼道:“要你多事。你以为谁都像你老子一样黑心,挣得到钱。”
见赵丽神色微变,李夫人忙上前道:“快进来吧,这天儿怪冷的,屋里暖和一点。”
灯点燃后,屋里亮了许多,赵丽四顾,这个家如雪洞一般,除了几件做工颇粗糙的用具,什么摆设都没有,不知这样的家境,要如何凑足二千金的赎罪银,不由露出一丝怜悯来。
李敢见他眼神,知道他的想法,低声道:“家里原不富裕,爹爹获罪后,娘把值钱的东西都当了,东拼西凑的。”
此时,李夫人已在案几上摆好了碗碟,“赵丽,来吃饭吧,只是没什么菜。”
赵丽坐了下来,果然没什么菜,一碟清蒸的兔肉,几碟素炒的青菜,再加一碗野鸡汤,李夫人盛了汤给他,“看你瘦的,先喝碗汤吧!暖暖身子,没什么好东西,都是将军打猎所得。”
沉闷的吃完饭,李夫人正在收碗碟,赵丽从怀里摸出一块玉佩,“夫人,我没什么东西,这块玉,是奶奶给我的,你拿去吧!”
不用细看,李夫人就知道那块玉佩价值不菲,从赵家出来的东西,尤其是赵丽身上的东西,每每价值千金,她转头看着李广,不知所措,只希望李广能够给她一个明确的示意。
“这是你奶奶给你的,你给老夫,可不好。”李广显然也有些不知所措。
赵丽微微一笑,塞到李夫人手中,“不过是一个死物而已,我拿着没什么用,去交赎罪金吧,如不够,我再想办法。”
李夫人还要推辞,李广点头道:“行了,收下吧!这小子和他老子不一样,来,陪老夫喝酒。”
刚喝了几杯,就听有人拍门,“李将军,李将军……。”
来人躬身送上一盘金子,李广一见就愣住了,“这是什么?”
来人仍然躬着身,显得极是尊敬,“这是关内侯送给李将军的,关内侯请李将军千万不要推辞,只说是他的一点心意。”
一家人围住在案几旁边,看着灯光下那盆闪闪发光的金子,不由都有些不知所措,李广摸着胡须,不太相信的说:“真是卫青给的?想当初,他在军中,老夫给了他多少难堪,没想到他竟这有般的胸怀。”
丝竹的声音远远传来,赵丽紧了紧身上的貂毛长袍,转眼,就下雪了,没想到今天的秋天去得晚,雪季却来得早,不知不觉间,雪竟下得这般大了,大朵大朵的雪花飞旋而下,似乎想把这个世界掩埋一般。
“赵丽……。”
拥挤的大街上,竟然有人能够认出他,赵丽循声转过身子,竟然是卫青,和平日里一模一样,他仍然是那种不紧不慢,不慌不忙的沉稳样子,似乎那刚刚到来的泼天富贵,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关内侯……。”
“赵丽,你是我的小友,你我原不分彼此,我特意找你饮酒,何必拘礼。”卫青满面的笑,看上去,他真的很高兴,难道仅仅是因为打了胜仗吗?
卫青没想到赵丽竟带他来了这样的一个地方,耳听身周**和嫖客们的谈笑声,卫青脸变得通红,只是低头跟在赵丽身后,远远嗅到一阵香风,一个肥胖的身躯转眼就到了眼前,只看见一双大红的绣花鞋,绣满了花香,摇晃不定般,“赵公子,怎么这么晚才来,早给您准备好了,请进,请进……。”
这熟捻的语气、暧昧的语调令卫青浑身都不舒服,赵丽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地方。
纱帷静静的垂落了一地,华丽的陈设,奢侈的用具,有的东西,连宫里都没见过,那张雕花的桃花木床,挂着雾一般的纱帐,床上的用具,丝绸滑腻,灯光映在上面,轻轻晃动,就像水波一般,真真从未见过这样的温柔乡。
古琴的声音隔着纱帘,总有种飘渺的感觉,捉摸不定般的虚无,歌女的模样,透过纱帘可能看个大概,不怎么样吧!不知以她的姿容,在这样的风月场所,是否能混个暖饱呢?只不过,再普通的容颜,只要有了少女那抹羞红,仍是动人的。
可怜!可叹!好好儿的一个姑娘,竟然会流落在此,只不过,纱帘那边儿的歌女可猜不到卫青此时的想法,只是和着节拍,轻轻唱了起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晰。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泗。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址。……”
余音袅袅,没想到竟有如此天籁,卫青感慨万分,这歌声之美,简直绕梁三日而不绝,再看杯中的酒,灯光下,发出淡淡金色的光芒,浓稠得有如蜂蜜,还未喝到嘴里,就已被那芬芳的味道醉倒了。
“赵丽,我找你,是想请你参加明晚宫中的夜宴。”卫青轻声的说,心怀忐忑般,只觉得自己是骑奴时,便有了这个朋友,无论怎样,自己获得荣誉时,也应邀他一同分享。
“好啊!明天我一定到贺,到宫里参加吗?需要什么样的服饰呢?要不要准备什么贺礼呢?到宫中,是不是需要遵守很多的礼仪?”
看上去,赵丽非常感兴趣,双眼炯炯有神,满脸的期盼,卫青松了口气,笑道:“也不用特意准备,不过是普通的宴会。”
“普通的宴会?我听说你封了侯,明天的场面,一定很盛大。对了,你还没告诉过我这次大战的过程,我听说,你打得特别精彩。”赵丽喝了一口酒。
卫青的情绪低落下来,“也没什么好说的。”
赵丽察言观色,见他神色黯然,便不再追问,只是谈一起风花雪月的趣闻,一阵谈笑后,卫青的心情渐渐好转,只觉得面前这个小孩,对于享乐一道,极为精通。
言谈中,除了享乐,没有其他的追求,但和他谈话,却觉得很开心,他言语清雅、风趣、见识广博,说起什么,总是旁征博引,似乎懂得很多,令人心折。
只是他的眼神充满了悲伤,即使在最高兴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都会觉得哀伤,想为他流泪。那没由来的哀伤心情,绵延不绝,仿若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 卷一:淮南风云 第二章 第二节 最宜檐雨竹萧萧
下了一夜的雪,建章宫外一片雪白,受邀参加宴会的王公贵族,亲贵大臣们陆陆续续的乘着马车和牛车赶到了宫门外,下车后,相互致礼,三三俩俩的结伴向宫内走去,一边走,一边感叹着今年的雪季来得早。
宫门外渐渐冷清下来,等在一旁的元宝有些心急,卫青到现在都未到,不知是不是忘记了今天的宴会,可是以他的心智,原不应出现这样的错失,元宝正想让人去找卫青,一辆马车缓缓而来,远处看上去,那马车通体雪白,络缨缤纷,装饰得极美。
待马车走到近处,元宝定睛细看,才看出赶马的,竟然就是三天前刚被封了侯的卫青,他手持长鞭,动作极为熟练,平阳长公主已至,不知车中坐的是何等显贵的人物,竟然能令卫青拉马持鞭。
一众人迎了上去,“卫侯爷,可让奴才们好等。”
同往常一样,卫青的脸上仍然挂着平和的笑,这个人,从逐步被提拔开始,脸上的神情总是谦虚而温和的,无论地位如何的变迁,他总是一贯的待人方式,不愠不火,就像一桶温度适适到了好处的温水,让人觉得周身舒泰。
厚厚的车帘掀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儿走了出来,一见他的面,元宝暗暗吃了一惊,他没想到,卫青竟然把没有一官半职,而且与淮南王一家关系非浅的赵丽带进了宫。
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地方,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处处显露着威严与雅致,与此处相比,自己的家,俗气得令人不能举步,两边高耸的宫墙,令人觉得自己是如此的不足为道,那些惊惶的心情,让人觉得手足无措,只想虔诚的跪拜下去。
走进建章宫,赵丽被明亮的灯光耀得睁不开眼睛,只觉得千万的灯光在眼前闪动,仿若流萤,待卫青带他坐下,他才镇定了心神。
从下面看上去,那个威严的男人让人觉得一丝的冷,即使在微笑的时候,也能从他冷峻的嘴角感到一种大权在握的骄横,举止有度,但总觉得他在拒人于千里之外,每一个动作,都代表着乾纲独断的专行,鹰一般凌厉的眼睛不断的四望,他的眼光所及之处,就连谈话的声音,都消失了,这就是皇上吗?
皇上的身旁,坐着一个身穿大红礼服的女子,长得温婉可人,极为美丽,尤其是她的一双眼睛,眼神温暖,和煦得有如春暖时的微风,她看着皇上,微微笑着,那谦和的笑容中,有一丝体贴、一丝讨好、一丝妩媚、一丝不安,从那张与卫青有些微相似的脸可以推断出,她,一定是卫皇后,印象中,天下女人的主宰应是和奶奶一样的威严,一样的权威,却不曾想过竟是这样一个温和、可怜的女人。
可怜,是自己可笑吧!在座的众人中,除了他,也许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只不过,她的眼神,和娘的别无二致,娘看着爹爹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眼神,总是忍不住想看她,又不忍看她,因为娘吗?
一个人无声无息的坐在了身边,赵丽回过头,迎面而来的,是一双从未见过的透明而清澈的眼睛,那双眼睛中,没有欲望、没有卑微、没有自惭形秽、只有镇定、只有淡然、只有从容不迫,这双透明得有如冰雪的眼睛,却令他觉得自惭形秽了。
“去病,这是赵丽……。”
只是冷冷的一瞥,连浑身上下,除了眼光轻轻闪动,没有一丝的变化,和那些见到自己容颜就显得失魂落魄的人大相径庭,可是这冷漠中,又带着那样的不屑,令人觉得受了轻视般的心痛。
闷闷的喝了一口酒,如此的淡而无味,正想吐出,才想起这是在宫中,缓缓的咽了下去,只觉得委屈,连酒也这般的欺侮自己吗?
“我是霍去病,你是淮南国的人?”
竟然是他在说话,赵丽原认为以他的倨傲,应不会理睬他,“是,不过,我很小就到长安了。”
又是沉默,看样子,他不是天生冷漠,又是不知道如何与人交流,“你去过淮南吗?”
沉默,然后是摇头,眼睛只是盯着别处,连和自己说话,都对他是一种侮辱吗?“淮南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你为什么要离开呢?”
如此尖刻的语气,赵丽恼得转过了眼睛,“爹爹要到长安。”
不知不觉,又喝了一口酒,才想把它咽下去,一只手,拿着一个酒杯,“吐掉吧!”
吐完了,才发现原是霍去病,他放下酒杯,“你跟我来。”
一路无语,只有幽香陪伴,开满了腊梅和红梅,雪下的梅花,傲骨峥峥,走到香浓处,却是一个暖阁,修筑得精致无比,推开门,屋内早已升了火,温暖如春,“坐。”
坐?在哪儿坐呢?地上全是沙堆的地图,连桌上都是,不知用来做什么,抬起头,霍去病早已坐在桌旁,看着桌上的地图沉思,不知在想什么。
悄悄的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说是坐处,不如说是床,铺着厚厚的毛皮,软得就像一个陷阱,不知不觉倒了下去,竟然睡着了。
梦中,又见到了娘,只不过,她没有哭,娘站在湖水边,笑得很灿烂,笑得很美,露出了精致的牙齿,她说:“丽儿……。”
猛的醒了,仍然是一屋子的地图,一屋子的温暖,只是身上盖了一块貂皮,眼前是一张恼怒的脸,涨得通红。
“你是谁?”
还未反应过来,已是一场天崩地裂般的大闹,只见黄沙漫天,如同下了一场沙雨,屋里的茶具,一个不剩的被扔到了地上。
精致漂亮的女孩儿,坐在地上哀哀而哭,赵丽下了地,“我是男的。”
正在痛骂的女孩儿仰起了头,脸上渐渐有了一丝羞红,这样的美丽,赵丽心中微微一动,“我是男的……。”余音在屋内缭绕不散,女孩儿跳了起来,转身飞快的跑了,只留下一地的狼籍和霍去病头上那刺目的鲜红。
抹干净血,涂了药粉,血止住了,相对无言,“我该回去了。”
淡淡的眼神,“舅舅走了。”
天不早了吧,宫门也许关了,今晚怎么办呢?
“睡吧!”
再睡下来,只庆幸刚才的战祸没有波及到床,一人裹着一条貂皮,沉沉的睡去,这次在梦中,一定要看到娘的笑脸。
各家的马车和牛车渐次离开了宫门,平阳公主坐在自己的绣车中,一直等在暗处,韩嫣没有出来,平阳公主在心里冷笑一声,知道这骄横的男子命不久矣,而卫青一直没有出来,是在找那个孩子吧!平阳公主捏紧了手,从他带着那个孩子走进建章宫开始,她就再没关注过旁人,那孩子竟对卫青有这样的吸引力。难保他不会成为卫青的韩嫣。
终于看见他走出了宫门,却不离开,只是站在那辆马车前等待,大雪渐渐落满了他的双肩,他也没有拂去,等了很久,元宝快步走了出来,低声对他说了几句话,卫青才跳上马车,匆匆离开了,却没有发现平阳公主的车。
看着马车消失,平阳公主对自己的车夫微一示意,车夫转过车头,开始回府,摇摇晃晃的,令人昏昏欲睡,平阳公主闭着眼睛,面上神情不动,心中却翻江倒海,看来,得加快行动的步履才行,是时候和卫子夫提提卫青了。
醒过来,天已经亮了,雪晴了,阳光和着雪光,屋内雪亮,燃着的木柴,发出噼噼的燃烧声,那个冷漠的霍去病,又在桌前不知摆弄什么,只是低着头,他身边,是一个熟悉的身影——卫皇后。
从动静上来听,床上的孩子已经醒了,卫子夫转过头,只觉得满目的黑,闪闪发亮的黑,那孩子一头黑缎般的头发,触目惊心的美,即使是她,也未见过这般美丽的头发。
“原来你就是赵丽,我听卫青说起过好几次,说他交了一个小友。”卫皇后温柔的梳理着美丽的头发,柔软光滑,几乎不忍释手,只是缓缓的抚摸着编在发里的杂色宝石,柔声的和他说话,这雪一般的小人儿,也许声音大了,也会伤到他吧!
“皇后,皇后……。”
回过身,是一脸惊惶的侍女,“皇后,宫里出事了。”
静静的听完,卫子夫回过头,原来是太后对韩嫣出手了,对于此事,她并不感到惊奇,太后对韩嫣的恨,由来已久,自宫中盛传他与皇上的关系……,太后就恨他入骨,再加上此人不知收敛,每每在宫中调戏宫女,眠花宿柳,皇上宠他,无论他做了多出格儿的事,都睁一眼,闭一眼,可太后心里却不舒服,尤其是韩嫣又得罪田鼢,虽然田鼢死了,可是太后却饶不过他。
唉!这韩嫣也是少有的伟岸美男子,虽说是皇上的男宠,也让人不耻吧!所以这宫里的人,除了皇上,没人能容得了他。
回过神,却听霍去病说:“旁边的那屋子,是夏天住的,周围都是竹林,下雨时,特别美。”
去病今天的话还真多。 卷一:淮南风云 第二章 第三节 更宿烟霞别旧窗
转眼就是冬末了,武帝冷冷的坐在建章宫,元宝远远的躲在宫灯后,不时偷偷的转眼关注他的动向,自韩嫣死后,武帝经常这么一个人坐着,看上去像是发呆,又像是想心事,脸上的神情也是阴晴不定。
宫外的风声大了,屋儋下响起了风铃的鸣响声,武帝从沉思中醒了过来,什么时候了,似乎过了中午了,韩嫣怎么还没进宫?韩嫣,糊涂了,韩嫣死了一个多月了。
想到此,没想到心中还是微微一痛,罢了,这些事不愿再想了,人既死了,多想无益,只是对匈的战争,刚刚开始,下一步要如何进行呢?
“皇上……,有人在宫外递牌子求见。”
“皇上……。”
“什么人?”
“叫主父偃。”
“主父偃?是卫青推荐过的那个吧!朕不想见他,轰他走。”
元宝的脚步声消失了,武帝重又闭上眼睛,这个卫青,无论什么人找他,都会举荐,难道他不知道良莠不齐吗?
耳边,又响起卫青推荐主父偃的说辞,“皇上,主父偃是齐地临菑人,出身分寒,幼时学长短纵横之术,青年时学《易》、《春秋》和百家之言,由于学贯古今,受到儒生的排挤,后又出游燕、赵、中山等诸侯王国,增广见识,游历良久,他西入函谷关,想为皇上效力……。”
好一通说辞,句句都说到朕的心里,这一切都是卫青所不会的,一定是那个主父偃教他的,好一个牙尖嘴利之徒,以为就凭这几句空话,就能打动朕的心吗?
“皇上,那人不肯走,求奴才把这个呈给皇上,请皇上御览,他说这书里有对匈奴之战的见解。”元宝双手呈上一封书简。
对匈奴之战的见解?好大的口气,且看他如何说。
“《司马法》上说:“国家虽然大,若是喜欢战争,就必然灭亡;天下虽然太平,若是忘掉战争,就必然危险。”天下已经平定,天子演奏《大凯》的乐章,春秋两季分别举行打猎活动,诸侯们借以春练军队,秋整武器,用以表示不忘战争。况且发怒是背逆的德行,武器是凶恶的东西,斗争是最差的节操。古代人君一发怒则必然杀人,尸倒血流,所以圣明的天子对待发怒的事非常慎重。……”
“元宝,那人还在吗?”
“在,还在宫门外等候皇上的召见。”
“传他进来。”
看到那个相貌丑陋的男子出现在自己面前,武帝只觉心中一阵厌恶,世上怎会有如此貌丑之人,却不知他怎会写出如此锦绣的文章,武帝在心中感慨,世人多以相貌取人,以他的长相,无论远观,还是近看,都是惹人讨厌,怪不得此人一直郁郁不得志,所谓的游历各诸侯国,不过是一个托辞罢了,估计那些诸侯王,还未见到他的真人,光听听下人对他的形容,就已经大倒胃口了吧!
“你就是主父偃?”
“禀皇上,草民正是主父偃。”
“你知道朕现在想什么吗?”
“皇上,如果草民猜得不错,皇上心中正感叹草民相貌丑陋,惹人厌恶。”主父偃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似乎相貌的丑陋并未给他带来任何的困扰。
“真让你猜到了。”武帝突然对个丑陋的男人感了兴趣。
主父偃也笑了,“其实这并不难猜,这世间的人,少有以貌取人如辈,草民游走各诸侯国,各诸侯王莫不一见草民就心生厌恶,即使见了草民的文齐,也不过是过眼烟云,对于这些人来说,识人、用人岂可与皇上相比。”
好一张利口,几句马屁,拍得适到好处,武帝不由龙心大悦,“你不是有对匈奴之战的见解吗?说给朕听听。”
主父偃躬身一礼,坐了下来,“那草民就请皇上听听草民的愚见,想当年,秦始皇凭借战胜对手的兵威,蚕食天下,吞并各个七个国家,统一天下,其功业可与夏、商、周三代开国之君相同。但秦始皇穷兵渎武,不肯罢休,建国后,就想对匈奴开战。
秦国丞相李斯劝谏说:‘不可以攻匈奴。那匈奴没有城郭居住,也无堆积的财物可守,到处迁徙,如同鸟儿飞翔,难以得到他们加以控制。如果派轻便军队深入匈奴,那么军粮必定断绝;如果携带许多粮食进军,物资沉重难运,也是无济于事。就是得到匈奴的土地,也无利可得,遇到匈奴百姓,也不能役使他们加以守护。战胜他们就必然要杀死他们,这并非是为民父母的君王所应做的事。使国家疲惫,而以打匈奴为心情愉快之事,这不是好政策。”
但秦始皇一意孤行,坚不采纳李斯的建议,后派蒙恬率兵去攻打匈奴,开阔了千里土地,以黄河为国界。这些土地本是盐碱地,不生五谷。
随后,秦朝调发全国的成年男人去守卫北河地区。让军队在风沙日晒中呆了十多年,死的人不可胜数,始终没能越过黄河北进。
难道是因为秦国的人马不足,武器装备不充裕吗?不是的,这是形势不允许呀!
秦朝让天下百姓飞速转运粮草,从黄县、腄县和琅邪郡靠海的县城起运,转运到北河,一般说来运三十钟粮食才能得到一石。
因此,就算男人努力种田,也不能满足粮饷的需求,女子竭力纺布绩麻也不能满足军队帷幕的需求。百姓疲惫不堪,孤儿寡母和老弱之人得到供养,路上的死人一个挨一个,大概由于这些原因,天下百姓开始背叛秦王朝。
待到我朝高祖皇上平定天下,攻取边境的土地,听说匈奴聚积在代郡的山谷之外,就想攻打他们。
御史成进谏说:‘不可进攻匈奴。那匈奴的习性,像群兽聚积和众鸟飞散一样,追赶他们就像捕捉影子一样。如今凭借陛下的盛德去攻打匈奴,我私下里认为是危险的。’
高祖皇帝没接受他的建议,而是向北进军到代郡的山谷,果然遭到平城被围困的危险。汉高帝万般无奈之下,就派刘敬前往匈奴缔结和亲之约。
这以后,天下人民才忘记了战争的事。所以《孙子兵法》上说:‘发兵十万,每天耗费千金。’那秦朝经常聚积民众和屯兵几十万,虽然有歼灭敌军,杀死敌将、俘虏匈奴单于的军功,这也恰恰足以结下深仇大恨,不足以抵偿全国耗费的资财。这种上使国库空虚,下使百姓疲惫,扬威国外而心中欢乐的事,并非是完美的事情。
而匈奴难以控制住,并非一代之事。他们走到哪里偷到那里,侵夺驱驰,为此为职业,天性本来如此。
所以上自虞舜、夏朝、商朝和周朝,本来都不按法律道德的要求来督导他们,只将他们视为禽兽加以畜养,而不把他们看作是人类。
上不借鉴虞夏商周的经验,下却遵循近世的错误作法,这正是草民最大的忧虑,百姓最感痛苦的事情。况且战争持续一久,就会发生变乱;做事很苦,就会使思想发生变化。
使边境的百姓疲惫愁苦,产生背离秦王朝的心情,使将军和官吏们相互猜疑而与外国人勾结,所以尉佗和章邯才能实现他们的个人野心。
那时,秦朝的政令所以不能推行的原因,就是因为国家大权被这两个人所分的结果,这就是政治的得和失的效验。
所以《周书》上说:‘国家的安危在于君王发布什么政令,国家的存亡在于君王用什么样的人。’
以上,只是草民的愚见,望皇上仔细考察这个问题,对此稍加注意,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断。”
听完主父偃滔滔不绝的“愚见”,武帝沉默半晌,“主父偃,朕还差一个郎官。”
回到后宫,武帝只觉心情好了很多,信步走到霍去病的暖阁前,“去病,朕来看你了。”
和往常一样,暖阁里放满了沙图和竹简,霍去病坐在窗前,手捧竹简,不知在看什么,听到他的声音,躬身一礼,又沉默的回到了椅中。
武帝也不怪责他,只是绕着地上的地图绕圈,“这又是哪里的图?”
“河朔。”
“河朔?想得还挺远。”
回过头,武帝突然看见桌上一条杂色的宝石链子,他奇怪的上前拈起,做工真精致,颜色缤纷、形状各异的宝石,匠心独具的镶嵌在长长的金链上,“这是什么?好像不是静月的东西?” “是赵丽的。”
赵丽!他怎么到这儿来的?武帝握紧了手,宝石的棱角刺得掌心隐隐作痛,只觉得心也在隐隐作痛,“他怎么来的。”
“和舅舅一块儿来的。”
卫青?他怎么这么喜欢那个小子,把他带到宫里来了?张汤前日回报刘陵和张次公关系不浅,这赵丽和刘陵的关系也不浅,他们如此的接近卫青,到底为了什么?
主父偃到住处,“籍福,收拾东西,老爷已成为皇上的郎官了。”
兴奋之余,主父偃在简陋的住处四处漫步,对正在收拾东西的籍福感叹道:“真没想到,托卫青的路子走不通,直接面见,却得蒙召见。从此,老爷就要平步青云了。” 卷一:淮南风云 第三章 第四节 倩影已逝春千里
从子时开始,春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夜,天亮时,总算停住了,只余下花瓣上的雨水 一点一滴的落在树下碧绿的草地上。
很早的时候,赵丽已听见楼下传来的笑声,不用起身察看,就知道是二嫂带着翠儿来收集花瓣上的雨水。想像中,雨水一滴一滴的顺着叶脉滑落在她们手中的玉瓶里,这样的情景,总是觉得很美,也很冷。
“丽儿,你看娘收集了这么多的露水,用它来熬药,你的病很快就会好了。”
眼前,是娘站在庭院中手捧木碗的样子,娘穿着粗布的衣服,披头散发,她来不及梳洗、修饰自己,因为,早晨的露水在太阳升起来后,立即就消失了。
娘的手,是极美的,柔软滑腻得如同琢磨过的美玉,放在额上冰冰凉凉的,好舒服,那个时候小,总是不知道,娘在初春寒冷的清晨,收集那碗露水,有多么的艰辛。
不哭,一定不要哭,奶奶会生气的,翻了个身,正欲再次沉沉睡去,眼泪却流了下来,小的时候,娘待她如同二嫂带翠儿一般,没有半点儿差异,可是二嫂生活得这么幸福,而娘已经……。
自小就是二嫂带大了自己,为了自己,二嫂等了许久才要孩子,于她而言,二嫂,就是自己的二娘。不是应该心怀感激吗?
可是,总觉得和二嫂隔了一层纱一般,很亲近,却又很遥远,不止是二娘,除了奶奶外,这家里的人与人之间,总是觉得那么的冷漠。
小的时候,总以为别人的家也是这样的,直到认识了李敢,这才知道,原来别人的家,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亲切!……
“小舅舅,你醒了吗?”翠儿跑上了楼,满身杏花清幽的香气。正要转身,却听二嫂优雅的语声在楼梯口响起。
“翠儿,别扰你小舅舅睡觉。”二嫂娉婷的走了进来,只有她们,也只有她们才能在这个时候,走进自己的卧房。可是,在今天早上,听见她们的声音,却觉得特别的不适,为什么呢?因为与二嫂已经有了隔膜了吗?
二嫂不喜欢卫青,除了这个家里的人之外,二嫂不喜欢任何人,就连刘陵,她也不喜欢,在她口中,总是有那么多的理由和原因,却没有一点,能够真正的说服自己。只是觉得二嫂有些讨厌了。
原不该这样想的,可是每次看到她的眼睛,听到她的声音,心中总有不由自主的涌起厌恶,那种由于极度尴尬而产生的厌恶。
“丽儿,你醒了吗?”
这缓慢的语气,还真让人觉得粘滞般的不悦。赵丽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待她走了,再醒过来。
钟声响了,再过三刻,就要上朝了,武帝准时的睁开眼睛,每到这个时候,无论再累,陷在梦中多深,都会清醒过来,这是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惯,也许再也改不了,唯一不同的,只有从那张床清醒过来而已。
今天,是卫子夫!
迅捷为武帝梳洗、整装,这也是多年来形成的习惯,从初进宫开始,就形成的习惯,就算近来武帝来的次数少了,手法也没有生疏。
“子夫,你说卫青这么大了,是不是也应该给他找个良配了。”
“皇上,您这一提,我还真想起来了,平阳姐姐这数月来,一直和我说来着,说是她看上卫青了。”卫子夫小心的按平阳长公主教她的话,说了出来。
原以为要打动武帝会很难,没想到他只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就笑道:“如皇姐喜欢,朕过几日就为他们赐婚。”
待武帝的背影消失,卫子夫愉快的转过身,“快,快去请平阳长公主。”
这条路,走了十几年,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建章宫,甬道旁边,柳树抽出了枝条,嫩绿的树芽露出了小小的叶头,满目的生机盎然,桃红柳绿,武帝不由想起了初遇卫子夫的情境,那也是一个春天吧!
遇到她之前,连续十数天,做同一个梦,梦中那个女子眉目如画、体态妍丽、裙裾飘飞、轻歌曼舞,梦中,就对她倾心不已,没想到上已节的祭祀过后,竟在平阳皇姐的府中遇到了她,想来,也是缘份吧!
十几年了,一转眼就过去了,美人儿易老,红颜易凋,生了刘据之后,渐渐觉得她没有从前那样迷人了,似乎生了一个孩儿之后,她就急速的衰老了,老得让人认不出了,老得让人觉得自己也随着她老了一般。
急景凋年,急景凋年啊!韶华转换,光阴消逝,一点一滴,无声无息,人就老了……。老了?不,不,朕不会老,朕不能老,朕的勃勃雄心、朕的凌云壮志刚刚在草原上起飞,朕一定不能就这样随她衰老。不能!朕绝对不能!
晨光中,卫青的身影显得那样的伟岸,这真是世间难见的奇男子,出身这样的低微,造就了他谦逊、随和的性格,就和韩嫣一样……。
韩嫣?韩嫣?想起韩嫣,心还是隐隐的作痛,不就是因为朕宠爱他吗?所以他才被杀,难道是朕的错吗?也许韩嫣也有错吧!如果不是他在上林苑狩猎时,对江都王无礼,江都王也不会跑到太后哪儿去哭诉,太后也不会新仇旧恨一同清算吧!
毕竟韩嫣为太后找回了亲生女儿,太后对他,心里还存着一丝丝感激吧!假如韩嫣像卫青一样,那他也就不会死了,所以他的死,只能错他自己,是他自己害死了自己。所以人要自知啊! 的确,听主父偃说起过,韩家的家财亿万,已是长安城中数一数二的富户,韩嫣常以打金弹子的方式消遣,长安的孩童一见他的马车,便跟随在后,一边唱“若饥寒,逐金丸”的歌谣,一边跟在他的车后捡韩嫣打出的金弹子……。
不知不觉又握紧了拳头,朕为了打匈奴,想尽方法的开源节流,可是有人却在用金子制的弹子!
想到此,武帝又觉得恼怒,对韩嫣从未有过的恼怒,这样一个人,还值得朕天天挂在心里吗?
正恼怒,偏偏这个时候枝头的小鸟叫了起来,此起彼伏的鸣叫声,让武帝觉得心烦意乱,就连甬道边无尽的春色,似乎也在嘲笑他一般。不由加快了脚步,逃离一般的冲向建章宫。
“真的,皇上还说过几天就要为你们赐婚呢!”卫子夫轻掩着嘴角,举动间,还是带着那丝久经训练的婉约和妩媚。
也许改不掉了吧!这么多年,她还保留着这个手势,平阳公主慢慢呷了口茶,一点儿都没有表露内心的喜出望外,看来让卫子夫出这个头,是对了,她是皇后,又是卫青的亲姐姐,由她来说,真的再好也不过了,既然皇上说要赐婚,也许再过几个月,就是卫夫人了吧!
“卫青,朕已经想好了,等你打完这一仗,朕就为你和皇姐赐婚,你想要那里的底邸,就和皇后说一声,朕派人为你们修葺……。”武帝一边走,一边说,一点儿都看不到上朝前恼怒的心情。
卫青跟在他身后,不时的应允,对于他而言,这个消息是这般的突然、这般的不可思夷,真仿佛长生梦仙一般,只不过心里仍有一丝犹豫,总觉得对平阳长公主尊敬,多过爱护一般,毕竟,她是自己的主人,在心里,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一点!
“卫青,你回去好好想想,明天进宫里来,告诉朕你的战略,对了,想好战略后,不要告诉任何人,连出征的时间都不要确定,朕决定了,就告诉你,你即刻出发。”武帝头也不回,声音也是坚决无比,“你一定记好了,不允许告诉任何人。”
“诺!”
卫青躬身送武帝走进内宫,然后转身看着碧蓝的天空,天空渐渐转暖了,塞外的匈奴人,又要开始活动了!收复河南地,谈何容易,皇上又不许和别人商量,这一战,如何打呢?
“丽儿,卫将军找你?”
赵丽奇怪的走出府门,真是卫青,“卫兄,什么事这么急?”
果然又带他去了那个地方,姹紫嫣红,满院春光,卫青低着头,跟在赵丽身后,这一次,却没有人再唱小调儿,赵丽也没有要酒,只是要了两壶清茶。
茶气升腾而起,满屋的幽香,卫青喝了一口,“我,我要成亲了。”
“真的吗?怎么没你说起过?是谁家的姑娘?”赵丽双手握住茶杯,双眼闪闪发光,脸上的神情似笑非笑,一定是在嘲笑他的紧张吧!
“是平阳长公主!”
沉默,良久的沉默,卫青也不看他,自顾自的说:“是皇上的意思。”
“是吗?她好像比你大?”犹犹豫豫的问。
“是!”
“卫兄,恭喜你!小弟以茶代酒,恭喜卫兄!”赵丽举起茶杯,神情也变得严肃了,“卫兄,即是皇上赐婚,想必婚礼一定极为隆重,不知何时举行,如有用得上小弟地方,小弟一定鞍前马后。”
“不会那么快!我马上又要出征了!”
话出了口,才觉得后悔,没想到竟然说出来了,这样的顺口,特别相信他一般,相信他不会说出来。 卷一:淮南风云 第二章 第五节 虏箭如沙射金甲
“皇上,皇上……。”元宝惊慌的跑了过来,“皇上,匈奴又侵入边境了,杀死了辽西 郡的太守,掳掠了渔阳郡二千多人,边境紧急上书……。”
“传卫青……。”
转眼间,又回到了边境,每次打仗,都觉得热血沸腾,也许这一生,就是为了战争而生的吧!广阔的草场上,万千大军无声而又迅捷的进行在长草之间,马蹄掠过,只闻一阵阵草的芳香,令人觉得心旷神怡。
夜幕已渐渐低垂,急速行进的队伍却没有丝毫疲惫,前方三十里,就将到达匈奴人的营地,张次公悄无声息的驰到卫青身边,“将军,前方即是匈奴人的营地……。”
卫青转过身,“转令三军,左转,袭击白羊王的营地。”
张次公大吃一惊,“将军,我们离白羊王的营地整整五十余里……。”
“此次战役,皇上另有安排……。”
“诺!”
黑暗中,大军快速的调转了头,飞快的袭向白羊王的营地。
“捷报,前方捷报……。”
“皇上,车骑将军已拿下了河南地。大军从云中出发,一直向西攻打匈奴,一直奔到高阙,车骑将军所部攻取了河南地区,一直到了陇西,捕获几千名,缴获牲畜十万头,赶到了白羊王和楼烦王。”
此时,武帝已不耐听取捷报,“卫青呢!传他进来,朕要见他。”
大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长安城,入城道路上那座天泉阁茶楼,被茶客挤得水泄不通,众人拥在楼前,议论纷纷。
赵丽坐在天泉阁雅座里,和李敢一起看着楼下整齐行进的大军,从这里看出去,正可以看见骑在马上的卫青,盔甲顶端高耸的红羽在风中轻轻摇晃,更增添了威严。
从认识卫青开始,始终认为他是一个谦和的君子,与他的交往,总是显得不愠不火,在他身上,似乎看不到青年人的热血和活力,他是沉稳的,做任何事,似乎都经过了深思熟虑,这也是不讨他喜欢的原因,在他的朋友中,李敢无疑是一个多血质的人,做任何事,都充满了活力与干劲。
可是今天看上去,卫青显得和以往不同了,傲骨峥峥、威风八面,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同了,是因为穿了战甲吗?还是因为打了胜仗?似乎都不是,只觉得今天那张敦厚的面容,在阳光下,异样的光彩夺目。
回到座位上,旁边的人正在议论这场胜仗,黄沙战场、鲜血横飞,只说得天花乱坠,似乎亲临战场,是卫青的督军一般,而听的人也如痴如醉,神驰天外,却不知坐在窗外那个精致得有如女人的男子,脸色煞白,战争!永远都是用人骨和鲜血堆成的功业。
“天子诏令……。”元宝站在建章宫外,对着广阔的广场上整齐站立的军士们拖长了声音,两旁旌旗招展,众人如仪跪拜,静静聆听元宝用暗哑的声音的宣布着皇上的诏令,尽管那个声音那么的刺耳、那么的难听……。
“匈奴背朔天理,悖乱人伦,侵凌长辈,虐待老人,专以盗窃为事,欺诈各个蛮夷之国,策划阴谋,凭借其武力,屡次侵害涌进边境,所以朝廷才调动军队,派遣将领,去讨伐它的罪恶。《诗经》上说,‘征讨狁,直到太原’,‘出征的战车,万马奔腾’,‘修筑那座朔方城’。
如今车骑将军卫青越过西河地区,直到高阙,斩杀敌军二千三百人,缴获他们的全部战车、辎重和牲畜,已被封为列侯。
于是往西平定了河南地区,巡行榆谿的古代要塞,越过梓领,架设北河的桥梁,讨伐蒲泥,攻破符离,斩杀敌人的轻捷精锐的士卒,捕获敌人的侦察兵三千零七十一人。
捉到敌人的间谋,割下死敌的左耳以计功劳,赶回敌人的一百多万只马、牛和羊,保全大军,胜利回师,增封卫青三千户。
封苏建为平陵侯,依邑一千一百户,即日出发,修筑朔方城,张次公,封岸头侯……。”
这泼天的富贵,真让人有点儿手足无措,府邸早已修茸一新,装饰一新,挂满了象征喜庆的红布、红绸,连蜡烛都是红色的,蜡身抹了金粉的龙和凤,连蜡烛都是从宫里赏赐的,真是恩宠无匹。
“卫兄,你的新府邸装饰得真漂亮。”
赵丽脸上虽然挂着笑,眼中的神情却在告诉卫青,他在说谎,的确,他的家清幽雅致,和自己的府邸相比,自己的府邸就显得有些铜臭气了,不过平阳公主喜欢,那就罢了。
走进内堂,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碧绿的竹子亭亭玉立,整个内堂,竹影萧萧,微风吹过,竹林婆娑起舞,把阳光切割成点点的碎金,满目的晃动。
“这里真漂亮……。”
这句话,应是真心的吧!看他满目青绿,一脸兴奋,就知道所言非假,他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心机再深沉,也总有真情流露的一面,看到他高兴,卫青也不由高兴起来,“你喜欢吗?这些竹子,都是从其他地方拉来的。”
“是平阳长公主的手笔吧!对了,卫兄,你大婚在即,我还没想好送你的贺礼,你喜欢什么?”赵丽转过身,一脸的喜笑颜开。
只是那双眼睛中,仍然有隐藏不掉的悲伤,到底什么让他如此的伤心呢?从认识开始,他眼中就有这浓厚的悲哀,到底是什么呢?
府门口车水马龙,人潮涌动,这是长平侯卫青和平阳长公主的大婚,朝中凡有头有脑的人物都出现了,听说皇上也会亲自到贺,这难得的向皇上献媚的机会,怎能错过呢?
只是酒过三巡,该来的人,一直都没有出现,卫青频频的转首,那个人,是他此生唯一的知交,从他还是骑奴开始,就是朋友了,今天大婚,他一定要出现吧!
客人都进了府,守门的人长出一口气,现在,可以喝一杯了吧!长街的尽头,却传来了缓慢的马蹄声。然后,他们看见那个男孩子,那个形单影只的男孩子,他身骑一匹非常漂亮的小白马,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白马,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毛。
而马上的主人,更是漂亮得让人心悸,他身穿深紫衣的长袍,领口和袖口都用金丝线绣满了花纹,显得有些花哨,配上他的雪脸,却又相得益彰。这是何等俊俏的男子,众人不由向后微微一退。这才看清他手中抱的礼盒,原来是为长平侯贺喜的客人。
“请进去禀告,赵丽贺长平侯大喜。”
下人引着赵丽走进了内堂,卫青迎了出来,正在高声喧哗,或窃窃私语的客人一见他的容貌,不由吃了一惊,世间竟有如此俊俏的男子。
拉开礼盒,众人这才看出原是两柄长剑,长平公主面露不悦,在大喜日子里,他竟然送来两杯长剑作为贺礼。
细细的察看半晌,卫青面露喜色,“竟是徐夫人,徐大师的珍传。”
赵丽拱手一礼,“这的确是徐夫人在他新婚时所铸的长剑,这对剑名叫断情。”
断情?在座的客人纷纷低下头,不敢看平阳长公主的面色。
“这对剑居然有这么奇怪的剑名?”平阳公主的语气中,听不出不悦,只是眼中,寒光微微闪过。
“这对剑,的确叫断情,而且还有一个典故,相传徐夫人在成亲之前,曾经浪迹情场,沾花惹柳,他的情名,一点儿都不下亚于他所铸的剑的名气,成亲后,徐夫人斩断前缘,对他的夫人一心一意,为了明示心意,他特地铸了这对剑,长的剑那柄叫龙翔,短的那柄叫凤舞。”赵丽满面的笑,缓缓说出那段典故,众人心头释然,原来如此。
天色暗了,华灯初上,满座的温馨,平阳公主隐藏了心中的不悦,仍然维持着满面的笑,她坐在主位,详做认真的看赵丽和其他的贵族子弟玩投箭的游戏。
两丈远的地方,放着一个细颈圆肚的罐子,各贵族子弟围在白线圈外,轮流向罐子投掷箭尾染了色的长箭,以投入数多者为胜。
三轮下来,罐中已装满了羽箭,罐口越来越小,投掷的难度也逐步增加,待前面的十人投过,赵丽手持紫尾的长箭站在线外,正待凝神瞄准,却听身后有人冷冷道:“你这样,投不中的。”
回过头,一地都是跪在地上的人,一个鹰眉厉目的男子站在身后,声音,却是站在他身边的霍去病发出的。
霍去病上前两步,接过他手中的箭,用眼轻轻瞄了瞄罐子,一甩手,羽箭发出的凄厉的呼啸声,随即插入罐口,余势未消,罐子左右摇动数下,向左倾倒在地上,裂成两半,罐中的箭倾泻而出,赢得一片的叫好声。
“断情剑!”武帝拿起盒中的龙翔,“好一对断情,龙翔凤舞,价值连城!”
感叹声中,武帝眉头轻皱,好大的手笔,不经意间,竟送出这等贺礼!看来,这各地的豪强,真应整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