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table=520][tr][td=4,1][align=center]关于筹备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align][/td][/tr][tr][td=4,1] [/td][/tr][tr][td=4,1][align=left][size=12pt]各相关单位:[/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我校于2008年被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单位,并于同年开展立项工作。至今,2008年的首批立项项目已经经过近一年的运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参与的学生得到了切实的锻炼,各方面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09年度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保证相关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和有兴趣参与的同学积极筹备,提前做好立项准备工作。 [/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以下是申报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有关事宜和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各位同学及有关单位可做有针对性的准备工作:[/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申请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研究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要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为有想法有能力的同学提供的一个展示的平台,学生应尽量不依托指导教师的课题自主立项,在准备过程中发现各种问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解决,充分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免在之后的立项考核中落选。学校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建议项目团队成员以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要具有一定梯度。每个申报项目设项目负责人一名(学生),项目负责人要有较为成熟的想法及对整个项目运作筹备规划的能力,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本科生为主,四年级(2006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的完成期限以1年为宜,难度较大的项目的研究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 [/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在学生寻求指导教师及做其他准备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给予帮助,积极配合。[/size][/align][align=left][size=12pt]特此通知 [/size][size=12pt]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处[/size]
[size=12pt] 2009[/size][size=12pt]年9月16日[/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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