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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8-7-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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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承受之重
苏轼曾有“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名句,而开发商就是最先感受到房价冷暖的鸭子,只是,他们有着更强烈的嗅觉。开发商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巨大投机性的群体。他们通过囤积居奇,抬高房价,以实现他们之前发出的房价将只涨不跌的预言,而一次次的验证,又使得许多人真的把他们当成预言家,他们顺着开发商指引的方向前行,并不断推高房价。而且,许多炒房人全然不顾高房价带来的通胀压力,成为高房价的维护者,演绎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现代版。
事实上,房价连年上涨是对未来利润和人们未来收入的极度透支,而这种透支是不可能延续下去的。一度出现的“面粉贵过面包”(即地价高于房价)的现象,其实意味着面粉包含着比面包更大的泡沫和风险!事实也正是如此,假如对未来房价的预期不再乐观,高价拿地的风险便会立即显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继续囤积土地不仅面临着房价继续下跌带来财富缩水风险,还面临着两年后土地将被无偿收回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于是,在开发商一如既往强调房价将持续上涨之时,他们却在玩金蝉脱壳。土地流拍和退地现象正是对此的注解。自去年9月房贷新政推出,地价就停止了疯涨的步伐。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打击土地囤积,加大了囤地的政策风险与资金风险,地价掉头向下。上海市杨浦区新江湾城的一地块,以底价67.5亿元成交,而在2007年12月份,业内人士估计的成交价格约在180亿元左右。随后,全国不少城市的土地拍卖出现流拍现象,许多城市的地价迅速步入下降轨道。
地价下跌加上对未来房价预期的悲观,引发了退地现象。一些开发商宁肯失去保证金,也退掉土地。比如,今年3月初,福建融信地产不惜损失7000万元土地保证金,将昔日高价拍得的土地(总价9.04亿元、每亩单价近2000万元)退还。
这一切都预示着,房价已经变得非常脆弱,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和房价有关的个体,都难以再承受畸高房价的沉重。
国际上一般用“房价收入比”(即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来表示房价的合理性与消费者的实际购房能力。比值越高,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越小,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高。针对中国的现实情况,世界银行专家给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
这个比例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确认。1998年,国务院23号文提出,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这是有关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得出的结论。
而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2004年和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分别是6.52倍和9.83倍,2006年则飙升至15.76倍,到2007年,飙升到20倍以上。这个数据涵盖了城市郊区及市辖的县乡,如果单纯计算中心市区的“房价收入比”将更高,可达到30倍至50倍以上。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2007年住宅销售平均价格为3655元/平方米,“房价收入比”已远远超过泡沫全盛时期的日本。
而当房屋作为投资品时,其价格是由房屋的租金所决定。通常用“租售比”(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价之间的比值)来衡量其价值,根据国际惯例,如果租售比低于1:300,意味着房产投资价值小,房产泡沫已经显现;如果高于1:200,表明这一区域房产投资潜力相对较大,投资价值较大,而在中国,深圳、广州等地的租售比,甚至达到1:1000。一些房屋等到报废时也收不回成本。有人计算过,买一套出租所得租金收入,还不如存到银行挣利息划算——即使在负利率的情况下亦如此。这说明,房屋的投资价值已经丧失。
当房屋作为投机品存在时,其价格取决于投机者对未来房价涨幅的预期。但是,投机者的本性决定了,它更重视短期获利能力。当它敏锐地捕捉到调整的风险,并因此退出市场,建立在脆弱地基上的房价就有可能突然坍塌——国内近期有深圳可参照,远期有海南、北海泡沫;国外近期就有越南可以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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