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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之之 于 2007-1-14 14:51 发表
这小说,没头没尾的

逼我抽人???
发的就是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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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看,别着急。
请去倔老头的游记博客:http://wmy7018.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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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说,没头没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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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同此心,心同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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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画这种人,还挺下工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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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
我是痞子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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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已经正式发了,所以陆续在这聊天室里把这<腰>发完吧.愿意花点时间的,就看看,不愿意花时间看的,直接跳过。谢谢合作.


正是夏末秋初的时候,白日里天气还躁热得厉害,到夜晚就完全沉静了下来。恍恍中似乎可以看见季节的变更。
罗嘉沿半夜突然惊了醒来,身侧空荡荡的,七色刻丝鸳鸯合欢大锦被紧紧地拥在身上也止不住地冷,平日醒来的时候都是五更的天了,所以这一刻只道怎么天还没亮,自枕头边摸索到那金制怀表看时间,才凌晨的两点,刚刚迷糊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往周围一看,闹鬼了,梅萼不见了,赶忙床上跳了下来,“梅萼,梅萼。”接连的两句,惊慌失措。
“哎——”清脆碧漾的声音缓缓地漂过来,似黑夜里的嘲讽,却化解了罗嘉沿的急慌。梅萼着血红兜肚,稳当地坐在西洋镜前,一点一点,勾勒自己的模样。她听出了罗嘉沿的慌张,却不为所动。
罗嘉沿暗暗稳了心悸,“怎么今日这么早就走了,才两点钟,我还当闹鬼了。”他明白地说出来,免得更落她口舌。
“恩。”梅萼依旧心不在焉。
罗嘉沿寻了件黑色官绸单褂子披上,在花梨木太师圈椅上坐下来,看着梅萼。只那一抹细腰,就不知曾让多少男人疯狂了。细若凝脂的腰,在云黄的灯下,随着她的手,流转细腻的颜色,菱兜的红绳勾在上面,搭成纤巧的蝴蝶,扑腾而飞。
梅萼自鸡翅木妆台前突然起了身,那水蛇腰也随了袅袅一转,似腾空而起的浮烟,扑面而散的艳丽和清香。她捏着眉笔靠过来,递给看得失神的罗嘉沿,“喏,我在那画了好长时间了,手都酸了,你帮我画画眉吧。”
罗嘉沿接了眉笔,却抛在一旁,右手一勾,勾住这纤巧细腰,拥在怀里。他是失了魂,落了魄,“梅萼,梅萼。”声音呢喃成一片,贴在沉重急促的呼吸声中,搅乱窗外的秋虫声。
暗晕的灯光,霍然灭了下去,只余了黑暗的夜,迅速吞噬二人。

再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梅萼已经走了。吴妈送来红枣汤,“姑爷,小姐今日回来。”语气平淡,话中有话。
罗嘉沿眉头一皱,“恩,从广州回来要下午才到吧。我先去公馆那一趟。吴妈你准备点好吃的,晚上庆祝一下。”
结婚三年,日夜相对,所有早没有新婚时的新鲜感了。巧桢心里容不得一点沙子,轻易就会打翻醋坛子,更让罗嘉沿头疼。巧桢也厌烦了罗嘉沿,所以这次去广州一呆就是两个月。
即使最简单的宴席,也不是说散就散的。更何况当年他发迹起来能在这上海滩势霸一方,也是靠着巧桢家的扶托。所以,离婚不过是罗嘉沿闲暇时想想的事罢了。而且他还是喜欢巧桢的,平日里不过抹两片淡红花色胭脂,再插两只镶珍珠古色银钗,就千娇百媚,顾盼生辉。

罗嘉沿刚到门口,就看见巧桢,“回来了?不是说下午五时才到吗?”口气有些死气沉沉。
巧桢细眉轻轻一挑,“怎么,不高兴啊?”疲倦的脸一下子亮了。
吴妈已经走了上来,接了巧桢手中的衣服和行李,轻轻地打了招呼,“小姐,还有热的红枣汤,要不要一碗?”
“不用了,帮我准备些热水,我洗个澡睡一觉。”吴妈转身刚走几步,巧桢又喊住她,“吴妈,我不在的这两个月,姑爷没有去找其他的女人吧。” 巧桢得意地看着罗嘉沿问吴妈。
“没有。”吴妈答得干脆,“姑爷每次出去,我都后面偷偷跟着的。”这答案让巧桢有些失望,却也踏实下来。即使两个人现在感情冷淡了,却也不允许有人先背叛。吴妈是自打巧桢小就带她的,所以巧桢对她的话从不怀疑。
罗嘉沿有些恼怒,不过是做给巧桢看的,口气凌厉,“吴巧桢,你什么意思?”心里却欣喜,吴妈果然没收买错。
“没什么意思,突然想到,就随口问问罢了。” 巧桢笑道, “即使你去找了其他的女人,我也不会在意的。”她笑得巍颤颤的,花枝招展,一脸的无辜和大方,眉目散作一道美丽的风景。只是他知道,她的大方不过是伪装出来的给他看的罢了。
这婚姻,才开始不长时间,就装了太多的猜度和顾及,所以才成了暗战,两人各自为营,却又小心翼翼地维持表面的安然无恙。不是不爱对方,只是爱得不够深,所以一切才会演变到今日这般模样。

此刻,她站在他面前,似乎忘了长途的劳累,微微仰头,迷离了眼, “这么长时间没见,也不给我点什么?”
他看得心一动,朝那樱桃小嘴吻了下去,然后将她抱了起来。心猿意马,蜂浪碟狂。
“不出去了?”她突然躲开他的嘴,让他的吻落在了他的前额上,望着他气喘吁吁问。
“不去了。”他一楞,然后笑道,“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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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也发现自己的丑陋和卑鄙.

生活就这样吧.看着别人对自己的不满,然后心中有窃喜,说出来不满,也不在乎,太过于自我,所以别人的存在可以轻易忽略.总不得别人欢喜的。甚至BT地想着他们的难受,都可以开心一阵.如此自然不好的.

但是,人生本就这样,花尽了心思,去讨得别人的欢喜,别人开心了,却又未必看得起你.说到底,不过一个贱字.得不到的,总是好的.何必又在乎谁的看得起,谁的看不起,谁的欢喜,谁的不喜欢.逍遥点,倒可以自快活。

要不,到最后,心思花了,别人不放心上,落得个空欢喜,当还是宋朝,学那女子,烧得瑞脑龙香,对着窗外庭,伤春悲秋,自哀自怜一番,别人不过看笑话罢了,口里不说出来,心里更得笑.倒不如学得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多拿自己当回事,多看得起自己一点.人就这一辈子,为别人活着,累死累活不讨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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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是将生活又恨了个遍.将写小说这苦差事也恨了个遍,也懒得费心思去做什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有人留言说是费了很长的时间终于将我的小说看完,也不知道究竟讽刺还是赞美,更懒得好奇,不过心里说来说去终究还是不满.这事,还是按照某人的说法,停下来的好,就象当初突然想到将他拣了起来,如今,将他放回去好了,不过一个简单的路不拾遗.想想自是,一点都没说错.这写小说,改变了自己太多,一个东西,如果将自己本来的一些原则上的东西都改变了,那么就只能毫不留情地将它抛弃了才好,留不得半点的心软,懒得去和编辑说什么.最后只和某人说了,放下了,懒得弯腰,一时好奇,一时贪心,再去将它拣起来了,要是哪日,能够将自己调整了过来,能够不再被它改变了,坚强到这样的地步了,再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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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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